1、有关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实施方法关于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 实施方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x政办发(x)15号),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设置 (一) 开发区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将开发区管委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分局更名为“开发区应急管理站,为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2名。 (二) 乡镇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保存15个乡镇平安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将乡镇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站更名为“xx乡(镇)应急管理站,与乡镇安委会办公室
2、合署办公。 (三) 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等由县应急管理局管理保障,业务工作接受县应急管理局和乡镇政府双重指导,应急管理站负责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应充分听取所属乡镇的意见。 二、明确基层机构职责 各乡镇应急管理站主要职责包括:对本行政区域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其他部门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行政村(社区)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拟定本级政府平安生产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平安生产根底信息台账,对责任单位进行催促检查和考核工作。统筹组织开展辖区内平安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平安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指导
3、协调灾害防治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加强应急物资保障,承担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平安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制的日常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站参照乡镇应急管理站职责遵照执行。 三、选优配强工作人员 (一)选优配强执法监管人员。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实行“2+1+1的建设模式(即每乡镇2名派驻执法人员、1名乡镇安办主任、1名灾情管理人员),对乡镇人口相对较多、生产经营单位多、应急管理工作任务重的乡镇,适当增加派驻执法人员,每乡镇配备工作人员至少3人以上。应急管理站站长由派驻执法人员担任,享受中层
4、正职待遇,其职务任免应事先征求所属乡镇政府意见,不得空缺。 (二)配置灾情管理公益效劳岗位。采取政府购置效劳方式,在乡镇应急管理站配备灾情管理公益效劳岗位。机构改革期间,灾情管理人员按照人随事转的原那么从乡镇民政办直接转隶。灾情管理公益效劳岗位人员空缺时,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在村(社区)设立兼职灾害信息员,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兼任,乡镇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具体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作用。 四、落实各项要素保障 (一)改善工作条件。认真落实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六有建设标准(有机构、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独立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
5、,各乡镇要积极支持应急管理站建设,保证办公用房2间;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乡镇安办主任要配备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须的装备和设备,主要包括雨衣、雨靴、平安帽、防护服、防护鞋、手套、反光背心、呼救器、防爆手电筒等。 (二)落实经费保障。应急管理站按照每名工作人员年公用经费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以及应急管理人员从事平安生产监察监管的特殊岗位津贴和灾情管理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均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公用经费用于保证应急管理工作公务用车、应急防护用品、平安生产监督检查装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灾减灾核灾、应急演练与救援、宣传教育培训、配套设施建设和考核奖励等。 (三)强化基
6、层根底工作。应急管理站要按照“八个一的标准,抓好辖区内各项根底性工作,即一套应急管理制度、一套平安生产监管台帐、一张辖区风险隐患分布平面图、一套应急管理根本情况数据库、一张应急管理网格管理动态表、一份重点危险源情况统计表、一套辖区内应急救援预案、一部向社会公开的监督举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工作,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2 次,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鼓励支持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平安(消防)工程师等专业资格。 (四)严格考核问责追究。应急管理站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在监管执法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存在过错责任的,
7、依照相关责任追究方法进行处理。同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和问责追究制,对由于乡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装备配备不到位,相关人员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或应急管理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确保改革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政府要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分析研究应急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站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编办、财政、民政、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在机构编制、人员配置、经费保障、设施改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加强和完善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和网格化管理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管理考核。县安委会每年要对各乡镇应急管理站建设情况、经费保障情况、责任落实情况、业务指导情况、委托执法情况开展督查,并纳入县级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通报。 x 年9月 日 一点也没有落入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