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集体财务报帐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 依据市纪委、农工办、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组财务“双代管工作的意见和市财政局、农工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标准三项资金管理方法的文件精神,以及镇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现就我镇农村财务报帐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帐内容 1、全部村组级集体收入,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经营收入、“一事一议筹资、财政转移支付、各类上争资金、能人捐赠和其他收入等,都必需在获得资金的三天内全额解缴或划转“双代管中心代管,不得借口截留、挪用集体资金,或体外循环,不得坐收坐支。 2、村组级全部支出,必需取得合法、合理的支出原始凭证,经经手人、证明人、审核
2、人、审批人“四人签字确认后,交理财人员理财,并与当月交“双代管中心审核记帐。 二、报帐方法 1、村组级收入解缴中心后,由收款人开具交镇代管资金收款凭证,村会计要准时据票入帐,不得拖延,以便随时查阅资金运转状况。 2、村组级支出经中心指定人员审核合规后,由审核人在票据上签字确认,村会计开具全部支出凭证金额的结帐凭证,交中心支款。 三、报帐时间 每逢星期二、五两天为报帐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其他时间概不办理业务。 四、责任落实 中心审核人要严格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和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方案,逐笔审核,对违反管理制度的支出事项不予认可,报帐数额全部实行银行结算,银行回单必需当天送交中心记帐,否那么以后报帐予以罚款。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