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检查方案 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鉴定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年6月17日开始至8月20日对全市“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现就开展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根据司法部相关规章、标准性文件的规定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从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整改不标准执业行为入手,全面检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情况,进一步推动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完
2、善监督管理,标准执业行为,保障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促进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努力实现“三个明显提高、“三个明显减少工作目标,即: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鉴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鉴定质量明显提高;违规违纪执业行为明显减少、鉴定活动不标准问题明显减少、投诉案件明显减少。 二、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主要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以标准执业活动为重点,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执业资质。结合延续登记工作,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资质进行标准,主要包括鉴定机构名称、住所、仪器设备、业务范围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到达相关标准和要求;法
3、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鉴定人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和规定条件。 (二)执业活动。落实“八个公开情况,即。名册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业务范围公开、执业类别公开、职业道德公开和执业监督公开;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问题;是否存在违反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标准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规设立接案点问题;是否存在高收费、低收费、私自收费、变相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与委托人和当事人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问题;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证据、作伪证等违法行为;档案管理是否存在不标准问题;是否存在无法定原因不出庭问题。 (三)制度建设。鉴定机构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受案登记、鉴定实施、回避、保
4、密、鉴定材料管理、三级审核、鉴定人出庭、投诉处理、过错责任追究、执业公开、文书签字签发、文书送达、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并认真落实情况。 (四)能力验证和认证认可。鉴定机构是否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并通过;是否开展认证认可,仪器设备和技术效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标准要求,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五)投诉处理。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方法,建立投诉处理内部管理规定,对投诉案件是否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对转办的投诉案件是否认真配合调查,及时写出情况报告,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处理。 (六)教育培训。是否按照省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和年全省司法鉴定教育培训方案开展教育培训,对未按规定要
5、求参加教育培训的处理情况。 三、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方法及步骤 (一)机构自查自纠阶段(6月17日至6月21日)。各鉴定机构按照部署要求,对本机构进行自查自纠,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二)机构互检阶段(6月22日至6月30日)。在鉴定机构自查的根底上,市局抽调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各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情况,进行实地互相检查。按照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标准执业专项检查评分标准(见附件)的要求进行量化打分,做出评定:评定标准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95分
6、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达标,不满70分为不达标。同时,对案卷和鉴定文书评查,采取评议方式,对每个鉴定机构的鉴定事项至少抽查2023份案卷(年度),重点检查委托书、协议书和鉴定报告。 (三)市局检查阶段(7月1日至8月20日)。市局在各机构互相检查的根底上,对各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查出的问题和整改、处理情况,把各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标准执业活动,保证鉴定质量的客观需要。各司法鉴定机
7、构一定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要按照省厅和市司法局的整体工作部署,统筹部署,科学安排,把各阶段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能否到达预期的目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领导。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实施方案,使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整个过程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干。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机构对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及时解决;对存在的突出性问题,要制定针对性措施,重点解决,确保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司法鉴定标准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机构要将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对各机构评比情况于7月5日前报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