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防办学法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人防办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三条市人防办领导干部学习法律,要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每半年至少安排主任办公会议会前集中学法1次,每次时间
2、不少于10分钟;每年至少举办专题法律讲座和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等专题学法活动各1次,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 第四条学习法律的重点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理论; 二标准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性文件; 三与当前人防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国家、自治区新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参加学法的人员范围:主任、书记、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正副科长、基层各单位正职副职领导,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学法人员范围。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做好学习笔记,每年撰写1篇学法体会或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调研文章。 第六条市人防办办公会议学法方案按年度安排,由市人防方法规宣传科负责拟订,报市人防办领导审定后实施,并根据需要提供市人防办领导干部学习资料,选聘授课讲座的人员。 第七条各单位和机关各科要参照市人防办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制定本单位和本部门学法制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