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幼儿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平安,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以下措施: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和治安事件及时上报上级机关。2、配合派出所、治安队,强化治安管理。3、根据需要申请公安机关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平安。4、聘请民警担任学校(幼儿园)法制校(园)长,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做2次讲座。5、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平安设施,公路上划人行横道。6、在复杂地段、交通路口设立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7、定期举行消防监督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防盗巡查。8、杜绝不健康音像制品和书刊进入校园。9、与公安、工商机关联系,加强对游戏厅、网吧及书刊市场的管理,建议取缔违法经营。10、加强校园周边治安联防,努力创设平安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