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道路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xx市xx道路建设及xx河改造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十二五规划的开展需要,对xx市道路进行完善修建扩建,经市政府批准建设xx中心景观大道,以改善城市城市总体交通状况,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缴条例和结合我市道路修建相关政策,现将房屋征收补偿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征收范围 xx道路、桥梁建设及xx河景观改造工程建设,xx大街南侧、xx河两侧、xx路至农场之间。(包括所征收廉住房、建设区域内的商服门市、住宅及附属设施)。 二、房屋补偿原那么 1、公开公正的原那么 2、依法进行的原那么 3、实物为主的原那么 4、协商约定的原那么 三、征收补偿方式 1、产权调
2、换。景观大道修建所征收房屋采取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的原那么进行,产权调换的采取“拆一还一原那么进行,货币补偿的采取评估作价原那么进行。 2、安置补偿。住宅楼房统一按产权调换原址就近安置。商服统一规划“风情商业街安置;免收新旧建设费和结构差价,超出新建房屋实际的局部面积按市场价计算,多退少补。 3、差价补偿。产权调换的采取按面积统一分类抽签分配。住宅房屋回迁房面积比原征收房面积超出或少于5平方米的,按照本钱价格补差价款,超出5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市场价格补交差价款;要求货币补偿的按照评估作价或按照回迁楼建设本钱进行补偿。 4、现金补偿。商品门市房征收一次性现金补偿一层5000元/平方米,二层3
3、000元/平方米标准;住宅楼征收一次性现金补偿2022元/平方米,楼层差价50元/平方米(即三四楼2022元/平方米,二五楼1950元/平方米,六楼1900元/平方米)。 四、征收补偿方法 1、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照所有人为房屋所有人,产权证照与房屋所有人姓名不符的,必须持有双方买卖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对无产权证照的房屋由有关部门(监察、社区、城管、规划、房产、土地)进行认定,拿出认定结果。 2、历史形成的背包与主房连体的(根据规划部门航拍图),并形成生活起居不可分割的局部与主房合计计算,拆一换一; 3、产权证照面积与房屋实际丈量面积不符的(一体房屋无后接)以实际丈量为准; 4、门房持有产权证照的
4、,经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拆一还一; 5、从事商业活动的,以产权证照标明用途为准,有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给予“拆一还一商业用房; 6、经相关部门确认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由城管部门无偿撤除。 五、附属设施补偿 1、砖木门房(背包)。无产权证照的适当补偿;一砖墙体20230元/平方米;一砖半以上墙体150元/平方米,简易门房80元/平方米。 2、地下室。无照150元/平方米(低于2.2米不予补偿),有照300元/平方米。 3、移机补偿。有线电视移机50元, 移机12023元。 4、搬迁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根据产权证照住宅、办公室、库房1400元/每户,商品门市2022元(含二次搬迁)
5、;现金补偿房屋无搬迁费。 5、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自拆迁之日起至新建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止,商品门市按每月2023.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楼房按每月5.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平房3.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6、装修补偿。商品房屋按实际装修金总额的30予以补偿;六个月内新装修房屋和五年以上者不予补偿。(装修发票凭证为准,无发票、证明业户按评估后折价)。 7、经营损失补偿。商品门市房经营业户持企业资质和年度税收证明(连续三个月以上),并按照实际税收缴纳额的3倍给予一年的经营补偿金。 8、附属补偿面积置换。装修补偿和经营损失补偿,依据
6、房产评估价兑换面积(实际面积+附属补偿面积=产权置换面积),进行房屋产权置换,补偿置换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 六、拆迁奖励方法 1、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2023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5000元,20日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每户奖励3000元,3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202300元,30日后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 2、对于动迁中特困户申请上报后,经领导办公室主任批准,额外给予3000元-5000元现金补偿。 3、一次性现金补偿者,按规定优先搬迁给予奖励,但无其它任何补偿金。 4、在交付房屋5个工作日内被征收户携带房屋征收协议、相关票据及房主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xx市城镇道路修
7、建、扩建拆迁办公室领取补偿金。 七、房屋分配安置 1、被征收房屋面积,商品门市统一规划“风情商业街内安置;超出拆迁房屋实际面积,按市场价多退少补找差价。住宅按照上靠户型最小差距面积,多退少补,住宅回迁面积超出拆迁5平方米之内,按回迁楼建设本钱价格找差价,本钱价1400元/平方米。 2、参照城镇道路修征用的政策,房屋不分结构、质量好坏、采取统一区域安置(多层楼房按原单元原楼层安置,平房进行分组抽签分配)。 3、对要求过高、拒绝抽签的或扰乱阻碍回迁安置进行的被拆迁户,视为弃权,其所分配的回迁房,在剩余房屋中由领导小组制定。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最终解释权为xx道路建设及住房建设办公室。特此公告。 xx市xx道路建设 xx河改造联合推进办公室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