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级便民效劳室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村级组织为民效劳方式方法,完善镇、村为民效劳职能和机制,标准为民效劳行为,提升为民效劳水平,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效劳环境,促进全镇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开展。 二、根本原那么 村级便民效劳以为民代办、协办为宗旨,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依法办理原那么。除了必须由当事人到场的申办事项外,当事人申请办理的事项,村级便民效劳代办员均应提供代办效劳。 (二)自愿选择原那么。村级便民
2、效劳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效劳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自愿选择代办员并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级便民效劳站应当提供协办效劳。 (三)快捷办理原那么。村民授权委托村级代办员代办的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效劳,并将代办结果及时转交当事人。 (四)无偿办理原那么。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级便民效劳活动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协办效劳不得收费。 (五)公开透明原那么。村级便民效劳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协办制度,公开代办、协办程序,实行阳光效劳,接受村民监督。 三、便民效劳内容 1、土地证审批; 2、方案生育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
3、女荣耀证办理; 3、户口迁移审批; 4、土地经营权证申报办理; 5、林木采伐; 6、农村低保、五保、大病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申请7、代办需由政府盖章的各种证明。 四、便民效劳工作程序 村级便民效劳站工作程序由受理、传送、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一)受理环节。凡属于村级便民效劳站代办的事项,村便民效劳站均应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村级便民效劳站代办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在受理时,对手续不全的,应出具补办手续清单;对手续齐全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承办单,并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和承诺期限等,还要做好必要的记录。 (二)传递环节。村级便民效劳站代办人员要主动积极与乡镇便民效劳中心联系,对申请人
4、审批、审办事项,及时递交“中心相关窗口受理。需县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可协助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办理。 (三)回复环节。对受理办结的各种事项及时回复申请人,并听取申请人的意见。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对其它单位的投诉事项,要及时与乡镇便民效劳中心联系。 五、便民效劳工作要求 村级便民效劳总的要求是:群众动口,干部跑腿,农户办事不出村、干部效劳帮到底、常年坚持不间断、群众满意为标准。为此,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固定办公场所。行政村设立便民效劳站,便民效劳站一般可设在村委,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并订立站牌,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及便民效劳设施,做到办事程序、值班制度、效劳人员、联系 等公开。 (二)
5、明确工作人员。建立便民效劳组织机构,便民效劳站配备便民效劳代办员具体负责开展便民效劳工作,村支书是村级便民效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代办员为具体责任人。代办员原那么上由村长、村支书书、调解员或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兼任。 (三)做好效劳记录。便民效劳站设有专门记录本,代办员要把每次效劳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录,年底整理存档。 (四)落实承诺效劳。在便民效劳中,代办员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按照效劳事项的轻重缓急,能办的立即办;一时办不了的,承诺时间办;对事项复杂的,办理有一定难度的,想方设法疏通渠道予以办理;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绝不向效劳对象“吃、拿、卡、要。要加强自身学习,注重提高效劳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