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股权委托代持协议范本 股权委托代持协议范本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 内万:法定代表人:鉴于:1、 公司以下称“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 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 ,其各自持有 公司 %的股权。3、 甲方拟购置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 公司共计 %的股权以下称代持股权,并于购置后,由乙方代甲方持有 % 公司的股权,由丙方代甲方持有 % 公司的股权。4、 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通过上述代持股权,以 公司的名义持有 公司以下称 “ 司 %的股权。 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鉴于此 ,甲方基于对乙方、丙 方的
2、信任,各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 下称本协议。风险提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 ,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 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那么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一、代持股权风险提示: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 ,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假设受托方 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
3、解决方案。1、 甲方拟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币 元整小写:¥ RMB 股权转让款购置乙方以及丙方所各自持有的代持股权。于甲方依本协议支付乙方及丙方上述款项后 ,甲方委托乙方及丙方代甲方持有共计 %的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2、 就本条第1款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如下:甲方以等同 于股权转让款的等额美元支付至经过甲、乙及丙方一致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账户 ,通过该第三方机构以人民币将甲方的股权转让款支付至乙方及丙方各自指定的个人账户。 乙方及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过第三方账户汇入的股权转让款后 1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关收款通知(标明收款时
4、间及收款金额)。乙方及丙方应于收受上述股权转让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将上述资金作为出资款项支付至 公司的资本金账户,并应于完成出资后的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汇款凭证以及合法出资证明的原件供甲方查核 ,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3、乙方及丙方应于 公司的资本金账户收足人民币 元整(小写:¥ RMB )并验资完成后,立即将该笔款项用于投资到 公司,以取得 公司 %的股权。二、 代持利益1、 乙方及丙方仅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甲方仍保存代持股权下的全部权利 ,包括代持股权的使用权、处置权及收益权。乙方及丙方因代持股权产生的表决权和 /或任何股东权利,均授权甲方行使,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5、股东会决议。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根据甲方的书 面指示,乙方或丙方不得擅自行使前述表决权和 /或股东权利。2、 乙方或丙方因代持股权所得的任何利益及其孳息均归甲方所有。3、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私自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代持股权的全部或者任何局部以及代持股权产生的任何代持利益。假设乙方或丙方(以下称 转让方)就向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征求其他代持股东同意的 ,该方应立即将该情况通知甲方 ,在甲方未书面向该方表示其知晓并同意转让方向该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前 ,该方不得同意转让方将其代持股权转让于任何第三人。4、 公司解散时,代表甲方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分取公司清算后的剩余
6、财产 ,并将该等剩余财产 无偿转交甲方。三、 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本协议约定的以 公司的名义对 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及丙方了解投资的实际情况及实施进度,并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于 公司向 公司进行出资后的 3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相关合法的出资证 明原件供甲方查核,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于 公司实际取得 公司 %股权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股东资格证明文件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同意增加 公司为股东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工商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变更股东的通知书、修改后的股东名册等一切文件 ,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7、。 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及丙方了解代持股权或者与其相关的信息 ,乙方及丙方应及时提供并 依据甲方的要求做出说明。 对于乙方及丙方按照本协议持有代持股权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均由甲方以代持股权或 者其产生的代持利益承当。 甲方有权随时收回乙方及丙方代持的代持股权 ,乙方及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办 理转移代持股权的有关手续。2、 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应列明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 ,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1)乙方及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成为代持股权的名义占有人。乙方及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 ,随时将其代持股权按甲方要求之条件转回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乙方及丙方应于签署本协议同时,签署转让代持股权予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之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之股东 决议,并授权甲方在任何时候填写附件一及附件二中之留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