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象局多部门联合调查制度 xxx 加强和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有效提高各行各业联合应对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准确、及时、全方位传达,最大限度减轻或防止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效劳社会的原那么,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共同分析气象条件对相关行业生产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定期、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提出相关行业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措施,及
2、时指导生产、效劳相关行业。 二、组成单位 根据单位工作职责,xx县气象防灾减灾多部门联合会商的组成单位有:应急办、气象局、水利局(防洪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民政局、旅游局、文广局、电力公司等相关主要领导、技术专家等,必要时邀请县委和政府办公室参加。 联合会商组成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同级气象部门的协作,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料共享,共同做好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和农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应急保障工作。参加联合会商各单位要互通有无、共享信息。要根据自治区、州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本县实际,从不
3、同角度对本领域目前状况以及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研判并提出防范措施。联合会商组成单位要确定一名相关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一名固定联系人,负责联络、沟通、协调及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主要议题 根据气象监测及气象预测意见,针对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生产、森林消防等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气象灾害进行评估,研究分析气象灾害发生开展情况及将会带来的危害,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四、组织形式 不定期和即时会商两种方式进行。 不定期联合会商的召集、协调由县委农办负责,联合会商的提议及相关资料的准备由县气象局负责。会议地点原那么上在气象局气象会商室召开,特殊情况下由县分管领导确定,县委农办负责通知
4、。 即时会商由气象局根据区域性农业气象灾害、灾害性天气发生情况和临时效劳任务发出提议及准备相关资料,由县委办公室负责通知成员单位根据联合会商材料给出防御措施建议,气象局负责汇总。 (一)不定期会商 可根据效劳需要,在已经出现或即将出现对农林牧业构成重大危害的气象灾害时进行。县气象局先进行本系统业务会商,形成联合会商的交流材料提交联合会商会议研判,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共同分析气象条件对农林牧业生产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二)即时会商 根据防灾减灾效劳任务需要和大范围的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来临前及时组织的专题会商。即时会商时间根据区域性农业气象灾害、灾害性天气发生情况和临时效
5、劳任务等特殊情况临时确定。 五、成员单位分工 气象局。负责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天气过程开展变化、灾害评估建议,提醒相关部门加强防御。建议举行联合会商,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县应急办。负责气象灾害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力量的组织、调度,负责灾害信息收集及新闻发布。 水利局(防洪办)。负责提供江河流域水文监测与预报预警信息,及涝旱灾害等灾情信息,提出抗洪抢险救灾工程及非工程建设措施和躲避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农业局。负责提供农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提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防御意见并组织实施,帮助、指导农业恢复灾后生产。 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提出林业
6、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防御意见并组织实施,帮助、指导林业恢复灾后生产。 畜牧兽医局。负责提供畜牧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提出畜牧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防御意见并组织实施,帮助、指导畜牧业恢复灾后生产。 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对象、范围、防治措施及相关资料。 交通运输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或影响时,提出保障相关区域道路畅通方案并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或影响时,提出组织在建房屋加固或撤除,组织建筑工地相关人员平安撤离或转移。 电力公司。负责提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电力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环保局。负责提出因气象灾害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的防御意见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 民政局。及时掌握灾害发生情况、灾害信息收集上报,负责救灾物资准备、调度及管理,灾民生活安置等。 旅游局。负责提出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气象灾害防御意见并组织实施。 文广局等新闻媒体单位。接到气象局的联合会商通知后,要提前2023分钟赶到会议地点,对会议进行全程报道,及时向公众播发多部门联合会商信息。 六、会商结果 根据各会商单位的发言记录和研判后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会议纪要后报送县委、政府,并下发各相关部门。必要时,可通过新闻通稿的形式,向公众发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