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街道环境卫生督查考核方法 一、督查考核内容 依据区政府关于加强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的试行意见要求,重点督查考核各街道、各社区(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状况;各街道办事处驻地、路域、流域、产业聚集区和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状况;专业保洁队伍配备及作用发挥状况;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状况;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进展状况。 二、督查考核方式 区城建规划局、区卫生局组成两个督查小组,每周对8个街道巡回督查一次。区城建规划局、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带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抽查。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督查考核。 三、考核计分方法 (一)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根本分为100分。 (二)区环境卫生综
2、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对8个街道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督查评分排名,赐予相应得分,18名分别得20分、18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全年累加。 (三)督查小组每周巡回督查。比照街道环境卫生考核标准(7)-(14)项进行检查扣分,每月汇总,当月公布,全年累加。 (四)督查小组考核评比环境卫生管理优秀社区、达标社区。年终各街道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优秀社区占总社区数的比例最低为30%,超出一个加3分,削减一个扣3分。各街道辖区内全部社区年底前必需全部达标,每消逝一个不达标社区扣3分。 (五)创新加分。召开区级以上现场会,考核加10分。 (六)考核结果。(一)、(二)、(三)、(四)、(五)
3、项合计为最终得分。 四、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纳入区对街道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中。街道年终考核名次作为以奖代补依据,前四名为全区街道环境卫生管理优秀单位。年终,依据各社区得分状况进行环境卫生管理优秀社区、达标社区评比。 五、保障措施 1.加强人员设施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区城建规划局和区卫生局分别从机关内部抽调2人和4人(各有一名副处级干部),组成两个督查小组。督查小组配备必要的影像设施,保证日常督查需要。 2.健全督查及例会制度。 一是明确各督查小组职责,分工到组,责任到人,严峻纪律,确保督导检查无缝隙。 二是督查小组要将考核中所觉察的问题准时做好记录,区卫生局负责每月汇总一次督查状况,形成影像资料和文字材料。区政府分管区长每月召开一次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与,会上由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汇报督查考核状况,公布考核结果,同时争辩部署下步工作。会后,区政府督查室将督查考核状况在全区通报。 三是在区卫生局设立举报 ,通过区电视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