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推进五保供养管理意见 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镇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领导。积极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农村五保供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民委员会要协助所在镇、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精神。切实提高五保对象生活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根本任务 贯彻“政府主导、民政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社会化、法制化和制度化,实现五保供养对象应保尽保,
2、全市率先实现五保对象自愿前提下的20230%集中供养。 二、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一)建立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增长机制。依照集中供养标准要到达XX市农村低保标准2.7倍以上、分散供养标准到达1.5倍以上的原那么。 (二)全面解决五保对象医疗救助问题。区财政部门统一为五保对象缴纳参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所需的费用。除由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救助外,其余费用从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 (三)加强五保供养对象动态管理。核销已经死亡的五保对象,及时将新增五保对象纳入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二是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不应作为五保对象的已保对象,要核实到村、户、人,凡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清理。三是凡已转为城镇居民且纳
3、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范围的五保对象,要及时料理相关手续。所有五保对象的数据变卦,要逐级汇总上报,各镇、办民政所要详细做好备案工作。 (四)标准敬老院管理。其工作人员主要由院长、副院长、炊事员、卫生员、会计、出纳、保管员、水电工、锅炉工、护理员等组成,其中,护理人员与供养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18对于卧床不起的五保老人,每人增配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效劳水平。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供养资金的筹措。五保供养经费、敬老院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区财政和镇、办按照55比例分级负担。每年年初由区民政局制定用款方案。做到专款专用。集中供
4、养局部由区民政局拨付到各敬老院,分散供养局部由区民政局拨付到镇、办民政所,由民政所发放到户。敬老院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区民政局核拨到敬老院。 (二)强化资金管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发现截留、挪用等违反规定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 (三)建立三项制度。定期检查五保供养工作。对五保供养政策落实不力,未按规定顺序申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提交有关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挪用、挤占五保供养经费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发挥社会力量。应当优先用于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需要。要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气氛。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