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大会议选举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XX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那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订本届选举方法。 一、乡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人大主席人,副主席人,乡长人,副乡长人,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二、根据法律规定。选举应采取差额选举。主席、乡长候选人应多一名,如提名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进行等额选举,副主席、副乡长候选人应比应选人数多1-3名。 三、大会主席团或代表2023人以上提名好人超过应选名额,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代表亲自到会场参加投票,
2、如果本人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者必须按本人的意愿填写。 五、大会选举由主席团提名总监票人名,监票人名,经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到下,对发票、投票、检票、唱票、计票执行监督。候选人不得担任检票工作,大会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 六、选举时先按代表小组清点人数,经总检票人汇总后,报大会执行主席核对无误后,宣布参加选举人为九,发放选票,宣布发票结果,多余选票当众销毁。 七、喜欢会场设投票箱,监票人当台检查票箱,宣布投票开始。选举人写票时,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的空格内划“o,不同意的划“x,如领选他人,可在不赞成的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既不划“o,也不划“x的为
3、弃权票。 八、选举人写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得涂改,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部填写模糊,无法识别的视为废票,局部识别不清的,七识别不清局部为废票。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 九、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清点选票,做出记录。经总监票人签字后报大会主持人,投票张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中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中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中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中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中选人少于应选人数时,缺乏名额可另选举一次,候选人应重新提名,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 另行选举乡人大副主席、副乡长人员时确定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十一、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 十二、在选举过称中,遇有本方法未作规定的其它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决定,需由大会决定的,提请大会决定。 十三、本方法由乡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