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城乡救助体系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对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根本生活权益,现就建立健全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建立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开展、保持稳定的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重点,以救助制度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效劳网络和信息化建设为手段,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通过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
2、救助制度为根底,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开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协调开展。 二、突出重点,健全制度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照x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等有关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85万城市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积极推进“分类施保,认真解决好低保家庭因病、因灾或因子女升学而遇到的特殊困难。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开展、物价
3、上涨、个人平均消费水平,适时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加快低保信息管理建设步伐,尽快实现省、市、县(市、区)低保信息联网,有条件的地方应将低保信息网络延伸到街道和社区。 (二)积极开展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实行的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管理。尚不具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地方,要继续实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进一步标准操作,强化管理,不断完善对农村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制度。对全省120万农村特困群众中55万“不救不活常年特困救助对象,按省、市、县(市、区)4:4:2的负担比例,以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予以救助
4、。要准确界定救助对象,合理评估家庭生活状况,严把救助对象审定关、救助资金发放关、救助工作监督关,真正把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特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三)扎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和完善切合实际的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增强应对突发灾害的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要认真落实救灾工作方针,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的要求,根据灾情合理安排救灾资金。要进一步加强和标准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积极探索更为科学的救灾款物发放方法,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那么,增强资金分配透明度,缩短资金拨付周期,使灾民能够得到及时救助,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进一
5、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全面推行,五保供养制度正在由集体供养转为国家财政供养,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政、财政、开展改革委等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五保供养方针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将全省2023.2万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按照202300元的年供养标准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五)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制度。要完善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那么,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救助管理设施建设步伐,合理布局,建立方便、快捷、平安的救助管理网络。加大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力度,切实保护流浪儿童的
6、合法权益。制定救助管理标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社会化水平。搞好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救助管理站的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协调,有效预防和控制流浪乞讨现象。 (六)进一步完善社会互助制度。在政府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慈善事业和“爱心救助超市,做好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开展社会互助活动。市、县(市、区)两级都要筹建慈善机构。慈善机构要广泛开展慈善募捐和救助活动,聚集社会资金和物资,开展灵活的单项和个体救助,弥补政府政策未能涵盖的领域。要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使之成为政府对困难群众救助的必要补充。 (七)加快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坚持先点后面,逐步推开的原那么
7、,建立对患大病的农村特困人口、五保户和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力争在20x年,在全省根本建立起标准、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要与城市低保相结合,建立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重点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当前要重点抓好26个试点县(市、区)的救助工作,搞好调查研究,科学确定救助标准,并做好与相关的城市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八)加快实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加快农村敬老院和城市福利院养老根底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集中
8、供养率。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形式供养的保障机制。 (九)积极实施城乡教育救助。各级政府要制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救助方法,从20x年起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从20x年秋季起对列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同时要继续做好贫困大学生的就学资助工作。 (十)积极实施再就业救助。各级政府要实行救助与就业有机结合的方式,积极支持和鼓励城市低保对象就业,积极帮助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就业。实施再就业救助,优先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创造多种就业岗位
9、,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农村有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要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也可组织他们通过打工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对以吸收残疾人就业为主的福利企业,继续给予政策上的扶持保护。 (十一)积极实施法律援助。要认真实施x省法律援助条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效组织法律援助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为贫、老、孤、残等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目标的实现。 (十二)积极实施廉租住房等方面的救助。要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
10、应和保障体系,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实施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制度。各市、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优惠方法,对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户生活用水、用电、取暖、用煤气等生活困难实施必要的救助。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事关经济社会开展全局,事关社会长治久安,意义深远,各级政府要切实将此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开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的社会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履行对社会救助的综合管理效劳职责,加强业务指导,
11、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各有关部门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应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和联系。依法接受社会捐赠的团体,应定期将扶贫帮困活动的范围、形式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杂费减免的政策措施。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对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工作;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资金的筹措和费用管理工作,做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在政策和管理上的衔接,配合制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政策。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负责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用于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催促医疗机构降低医疗本钱,合理收费,并
12、制定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费用减免、优惠效劳的措施。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廉租住房政策措施。司法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法律援助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级法律机构为救助对象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负责按规定制定并落实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再就业人员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审计部门负责加强对与社会救助性有关的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三)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效劳机构建设。街道和乡镇要积极整合现有机构资源,确定负责这项工作的机构,加快以街道、乡镇为主要平台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建设。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可以设立社会救助管理效劳机构。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委会都要有人负责这项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
13、开展社会救助人员培训,逐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四)切实落实救助经费资金。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增加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保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要广开渠道,多方筹资,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实力。 (五)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标准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各项社会救助。要定期接受审计检查,在定期组织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同时,加强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开发和研制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逐步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效劳网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实现社会救助管理效劳的标准化、现代化。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