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 关于调整“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的通知国贸委平安19996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方案委)、劳动厅(局)、化工厅(局):1996年,为防范意外化学事故,及时抢救受害人员,原化工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组建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并下发了关于组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的通知(化督发1996242号)。该系统组建后在开展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鉴于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调整了有关部门的职能,为继续做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现对该系统进行如下调整:一、将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更名为“国家经贸委化
2、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系统,由国家经贸委领导。二、原依托有关单位建立的上海、吉林、沈阳、天津、济南、青岛、株洲、大连8个“化工部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更名为“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该中心的人事等关系仍依托原所在单位。三、该系统由“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和“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以下简称抢救中心)组成。办公室设在国家经贸委平安生产局。四、指挥中心负责重、特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办公室负责重、特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联络工作,对抢救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抢救中心负责重、特大化
3、学事故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咨询效劳工作。五、对指挥中心和办公室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一)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名单:主任:石万鹏(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副主任:阎三忠(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副局长)闪淳昌(国家经贸委平安生产局局长)成员:欧新黔(国家经贸委产业政策司司长)杨 富(国家经贸委平安生产局副局长)陈永武(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开展司副司长)万世波(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开展司助理巡视员)(二)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主任:杨富(兼)副主任:万世波(兼)杨又明(国家经贸委平安生产局处长)成员:王海军(国家经贸委平安生产局副处长)崔慕晶(国家经贸委平安生产局调研员)吴苏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处长)李正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处长)朱澄雯(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平安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对抢救中心负责人的调整,由依托单位提出后报国家经贸委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名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