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驾驶员平安治理方法 一、为了有效地操纵交通事故,维护工程部正常的消费和生活秩序,确保人们的生命平安及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方法。二、本工程使用车辆必须平安装置完善可靠、车况良好。三、车辆必须经常进展检查(主要检查方向、制动、刹车、灯光、喇叭、雨刮器及外部螺栓)、在行驶前 、行驶中、行驶后对平安装置进展检查,觉察危及交通平安的征询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四、车辆做好定期维护、保养;按交通治理部门要求,做好车辆年检。五、车辆装载超高超长,应做好平安标志;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易燃物品时,应严格遵守安规相关规定。六、车辆备有灭火装置,并装备常用车辆维修工具,以便及时处理一般车辆缺点。七、凡
2、在工程部工作的驾驶员(包括合同驾驶员)均必须遵守有关行车的平安法令、交通治理规那么及本方法的规定;必须定期进展平安学习,并实行签名制度 。八、聘请外单位驾驶员,必须有驾驶执照,且只能开执照规定范围以内的车辆。九、严禁无执照开车,私自开车、私自教练和私自将车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包括有执照人员)。十、不得私自带人载货。十一、施工现场的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首先要查看,在确保平安的情况下方可通行。十二、实习司机一律不得在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驾驶。十三、驾驶员有权回绝违章行车,假设强令违章行车,那么强令者负主要责任。十四、驾驶员或有关人员有违犯以上规定者除交通治理部门处理外,工程部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十五、一年内同一驾驶员,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不管是企内、企外人员,其责任是次要及以上责任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岗一年,情节严峻的调离驾驶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