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上岗证管理方法 为标准上岗证的佩戴,加强上岗证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一、上岗证为统一制作,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更换、涂改上岗证内文字照片,不得自行更换上岗证护套及吊带。 二、对上岗证要勤加保护,妥善保管,不得折弯及污损,吊带要勤清洗,丧失由个人负责。 三、上岗证要正面佩戴于前胸,不得隐藏于外衣下及口袋内。 四、以下情形要出示和佩戴上岗证: 1、机关工作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在工作岗位。 2、检修人员进入检修工作现场。 3、抄收、维护人员到客户处工作。 4、运行值班及营业厅人员。 5、其它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 五、凡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必须按要求出示和佩戴。不按要求出示和佩戴的,一经查实,处以每次伍拾元的经济处分。 六、党委办公室为上岗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上岗证的标准管理和检查抽查及处分。 七、本方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