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资源部答复汇总 国土资源部咨询答复汇总(2023年 度) 国土资源部咨询答复汇总 (2023年度) 污水处理场用地是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3.01.5网名:张先生/通讯地址:邮箱:3175x 女士xxxxxxxxxxxxxxxxx 咨询。a地政府与b企业签订bot协议,约定由b企业建设污水处理厂,由政府提供土地,企业建设并运用,运营年限满后,交付政府所有,现请问该企业是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回复。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财务司) 熔剂用灰岩如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网名:张先生/通讯地址:XX市 女士xxxxxxxxxxxx 2023.01.12 邮箱:4224x xxxxx 咨
2、询。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过程中,熔剂用灰岩开采加工一体的企业,其最终产品(提供给冶炼厂做为熔剂用的熔剂灰),应该界定为“初加工产品还是“加工产品。 回复。你好。熔剂灰为熔剂灰岩的机械粉碎物,应界定为初加工产品。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标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77号)相关规定,销售初加工产品以其销售收入直接计征补偿费,不再相对于原矿进行折算。感谢你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关注。(矿产资源储量司) 此情况如何出具采矿许可证延续初审意见。 网名:刘先生/通讯地址:河南郑邮箱:1532x女士 xxxxxxxxxxxx xxxxx 2023.01.12 咨询:本人工作基层
3、,经常出现企业在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就出具了该企业已全部履行了应尽义务的初审意见,客观上增加了征收难度。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出具初审意见。 回复: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机构应及时发出催缴通知单催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并据实向发证机关提出其尚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初审意见,包括欠缴金额及应缴 1国土资源部咨询答复汇总(2023年 度) 纳时限等。同时向年检实施机关报告。感谢你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关注。(矿产资源储量司) 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销售收入是否含税。 2023.01.20网名:于通讯地址:清原满邮箱:yousx 先生/女士xxxxxxxxxxxxxx
4、xxx 咨询:按照相关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销售收入x费率x回采率系数;其中销售收入是否含税。比方:矿石价格20230元/吨,那么卖1吨矿石的收入是20230元,这其中有17%的增值税。矿业管理部门征收补偿费时销售收入是按照83元为基数还是按照20230元为基数。 回复。你好。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50号令)的有关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应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矿产品销售收入是按照矿产品市场实际交易价格计算的,基数中不考虑增值税以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感谢你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关注。(矿产资源储量司) 2023.01.05关于地勘
5、资质申报后需要订阅刊物的问题 2023.01.19网名:陈先通讯地址:邮箱:chenx 生/女士xxxxxxxxxxxxxxxxx咨询。您好,申报地质勘查资质后进入公示阶段有人自称为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人员来电要求订阅2份材料总价1660元,说所有单位在公示后都必须购置该材料。由于对此存在较大疑问且无处核实,特此咨询是否存在该要求,望予解惑。 回复:回复: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及我司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从事与地质勘查资质公示、公告有关的经营活动,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公示、公告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有关单位注意。(地质勘查司) 熔剂用灰岩如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2023.01.12网名:张通讯地址:X
6、X市邮箱:4224x 先生/女士xxxxxxxxxxxxxxxxx咨询: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过程中,熔剂用灰岩开采加工一体 2国土资源部咨询答复汇总(2023年 度) 的企业,其最终产品(提供给冶炼厂做为熔剂用的熔剂灰),应该界定为“初加工产品还是“加工产品。 回复。你好。熔剂灰为熔剂灰岩的机械粉碎物,应界定为初加工产品。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标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77号)相关规定,销售初加工产品以其销售收入直接计征补偿费,不再相对于原矿进行折算。感谢你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关注。(矿产资源储量司) 确认土地所有权的假设干规定文件有效性。 2023.02.
7、05网名:孙先通讯地址:邮箱:snowx 生/女士xxxxxxxxxxxxxxxxx咨询。请问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假设干规定这个政策文件,现在是否是现行有效。 回复。您好,确权规定是现行有效的。(政策法规司) 占用根本农田开展林果业应怎么处分。网名:赵先生/女通讯地址:士xxxxxxxxxxxx 2023.03.18 邮箱:3134xxxxxx 咨询。占用根本农田开展林果业或苗圃应该怎么处分,用法律上的哪个条款。 回复:你好。根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占用根本农田开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根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
8、他活动破坏根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根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耕地保护司)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法相关材料是否有统一标准或格式。 网名:王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 2023.03.30 邮箱:8978x xxxxx咨询: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法中,在验收阶段需要复垦义务人提供 (一)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图件; (二)规划设计执行报 3国土资源部咨询答复汇总(2023年 度) 告; (三)质量评估报告; (四)检测等其他报告等相关材料。请问以上材料是否有统一
9、标准或格式。 回复。你好。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生产工程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202344-2023)已于2023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该规程统一规定了土地复垦验收阶段所提交相关资料的标准和格式,详细规定建议查阅该规程。感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耕地保护司) 本企业取得续采许可,已缴纳的复垦保证金如何处置。 网名:田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 2023.03.28 邮箱:7401x xxxxx咨询。我市一采石企业2023年底采矿许可证到期,2023年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组织续采招投标,规模没有增加,该企业取得续采许可。该企业前期已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400万元,在续采许可
10、后,重新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需要土地复垦费800万元,请问已缴纳的400万元如何处理。可否充抵续采土地复垦费保证金。 回复。你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你可以向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属实的,此前已缴纳的400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可以冲抵续采土地复垦费用。感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耕地保护司) 202223年以前立项完成的土地整治工程是否可以再投资建设。 网名:王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 2023.03.23 邮箱:dhswx xxxxx咨询: 1、2022年-2023年立项实施完成的土地整治工程,当时的工程投入和建设标准低,经过多年生产
11、运行,道路、沟渠和水工建筑物等已存在损毁问题,可否纳入重大工程工程或高标准根本农田建设工程再进行投资建设。 2、2022年-2023年立项实施完成的土地整治工程,已经被补划成根本农田的,可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那么,纳入高标准根本农田建设工程建设为高标准根本农田。 3、202223年以前由地方政府投入或组织农民投工投劳等低本钱投入进行的以新增耕地为主要目标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这类工程投资标准低,主要以土地平整为主,农业生产根底设施建设标准也较低,多年过去了,损毁也比较严重,可否纳入重大工 4国土资源部咨询答复汇总(2023年 度) 程工程或高标准根本农田建设工程再进行投资进行农业生产根底设
12、施建设。 4、一些被其他部门划入生态、湿地、天然林等环境保护区范围的耕地,甚至是根本农田,在这里的农民世代繁衍生息,又无法搬迁,这局部耕地农业生产根底条件较差。可受到上述规划的限制,这局部耕地受政策限制规定,不允许包装土地整治工程进行建设,以至于耕地质量和生产条件落后于其他地区,农民享受不到党和国家及政府应有的土地整治惠农政策,农民意见很大,面对这种问题,我们国土部门应该如何解决。 回复。你好。 1、2022-2023年立项实施完成的土地整治工程,须在超过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后,方可纳入重大工程工程或高标准根本农田建设工程再进行投资建设。理由是不可以重复投资,已经立项实施完成的土地整
13、治工程应该由后期管护主体来负责相关修复工作。 2、2022-2023年立项实施完成的土地整治工程同样也不可以纳入高标准根本农田建设,理由是不可以重复投资。 3、202223年以前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不可以纳入重大工程工程或高标准根本农田建设工程再进行投资进行农业生产根底设施建设,理由是不可以重复投资,已经立项实施完成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应该由后期管护主体来负责相关根底设施的修复工作。 4、已经被划入生态、湿地、天然林等环境保护区范围的耕地不能包装成土地整治工程进行建设。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依法划入环境保护区内范围的耕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14、受法律保护,不能包装成土地整治工程。请会同有关部门耐心向农民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农民思想工作。感谢对国土资源部工作的大力支持。(耕地保护司) 设施农用地是否是开展设施农业的前置条件2023.04.2023网名:赵先生/通讯地址:邮箱:720233x 女士xxxxxxxxxxxxxxxxx咨询:您好: 1、我在耕地和林地上开展设施农业,符合当地的农业开展规划布局,但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要求撤除大棚,可是我已经与当地的乡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用地协议(不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我该怎么办。 2、设施农用地是否是开展设施农业的前置条件,只有先在国土部门把用地协议备案后,看是否符合设施农用地的有关要求才能开工建设。谢谢。 5国土资源部咨询答复汇总(2023年 度) 回复。你好。所提信息缺乏以判断,建议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设施农用地政策,应当依据相关政策建设,防止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耕地保护司) 光伏发电设施用地如何审批供地。 网名:郭先生/女士 通讯地址:XX省xxxxxxxxxxxx 20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