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品及要害部门平安管理制度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要依据本系统和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机关、单位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报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有关情况报保密领导小组。 第二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范围 (一)业务工作中经常产生或涉及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含机密级)的部门(部位); (二)专门从事制作、传递和经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部门(部位); (三)专门管理传递、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设备的部门(部位); (四)负责生产、存放、保管、运输属于国家秘密的产品的部门(部位)。 第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
2、保密工作要求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 (三)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 (四)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备有必要的保密设备和设施; (六)定期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保密工作情况。第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监督和管理 (一)机关、单位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要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保密领导小组汇报; (二)机关、单位应把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人员的调配关,对不适宜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 (三)保密领导小组要催促、指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制定保密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保密领导小组应会同办公室指导各部门重点抓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负责组织必要的保密培训; (五)保密领导小组要对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要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1月9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