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益性岗位考核方案 编号: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聘用协议书 用人单位: 职工姓名: XX县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制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临时聘用协议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被聘用人员: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聘用关系,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期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属公益性工作岗位,乙方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第三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平安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并加强对乙方管理。 第四条、甲方要组织乙方开展政治
2、和业务学习。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安排指导乙方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加强学习。 第七条、乙方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岗位补贴。甲乙双方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及时足额缴 费。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后,甲方缴纳单位缴费局部。乙方应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由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按规定给予缴费补贴。甲方应根据省、市就业政策规定,对符合补贴条件人员,每季度向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公益岗位工作超
3、过规定期限人员、单位自聘人员,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第九条、乙方有权辞职,但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乙方严重失职,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影响,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两季度考核不称职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第十一条、聘用协议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在上年度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决定对乙方续聘或解聘。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备案一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内容总结(1)第三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平安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并加强对乙方管理(2)对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公益岗位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人员、单位自聘人员,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3)第十条、乙方严重失职,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影响,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两季度考核不称职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