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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层次人才暂行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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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高层次人才暂行制度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XX县区委、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23)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原那么 (一)坚持统一引进与用人单位自主引进相结合的原那么; (二)坚持缺什么、引进什么的原那么; (三)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那么; (四)坚持效率和利益兼顾的原那么。 第三条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下称“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

2、带头人、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 (三)重点行业、支柱产业、重点学科、重大工程工程、重大科技工程和高新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紧缺的高技能人才; (四)拥有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具有国内、省内外领先技术成果等经济建设需要、填补工程空白的人员; (五)经济社会开展急需、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实用人才; (六)社会事业开展急需的高校教授(副教授)、中学高级教师、医院主任(副主任)医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条引进人才职位确实定 经政府批准,可设特聘科技专家、特聘经济专家、特聘科技参谋、科研所所长助理或高校院长助理等职位; 企业引进人才,可根据需要,设置总经理(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副

3、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等职位; 事业单位根据急需专业和紧缺岗位,确定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职位。 第五条引进人才的形式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人才。引进所需人才可以调入,可以短期或长期聘用,可以采取不离开原单位在我市挂职、兼职、讲学、咨询,进行科研和技术合作工作,也可以采取协议聘用、临时租借或工程(技术)入股,领办、创办经济实体等柔性流动方式。 第六条引进人才的待遇 按照“谁用人、谁负担、谁受益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那么,因地制宜,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为引进人才提供各项待遇。 (一)由政府引进的特聘科技专家、特聘经济专家、特聘科技参谋和助理职位等人才,除解决好生活和工作条件外,在聘任期内按

4、标准发给工资、津贴,并参照全省通用(或实用)标准,给予适当津贴。 (二)企业引进人才,按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待遇问题。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除解决好生活和工作条件外,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单位的财力、物力,协议、协商确定相关待遇。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引进职位要求和引进人才的能力水平,确定引进人才的其他相关待遇。 (三)政府统一引进在XX县区长期工作的人才,试用期满后,经市委人才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市财政一次性发放安家(购房)补助费2万元,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安家(购房)补贴23万元(“柔性流动的引进人才,每年在酒累计工作超过6个月的,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1万元)。 企、事业单位自主引进的人才,安

5、家(购房)补贴及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四)其他待遇 1、在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年薪制、月薪制、个人特殊股金、个人特殊社会保险等多种薪酬方式。 2、引进人才在职期间,在非党政机关工作的,可兼职从事科研工作,允许兼职兼薪。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可根据科研成果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 3、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单位编制和增人方案的限制,可优先聘任或低职高聘。 4、引进的人才为酒泉经济社会开展做出重大奉献的,市委、市政府给予重奖。市委、市政府对引进人才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七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6、工作程序 企业按市场化方式引进人才,事业单位采取临时、短期聘用等柔性方式引进人才,均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结果报送市委人才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事业单位采取长期聘用、调入等固定方式引进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报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采取挂职方式引进人才的,由同级组织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政府引进特聘科技专家、特聘经济专家、特聘科技参谋等职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市委人才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政府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资格审查; 3、组织考察; 4、协商洽谈; 5、签订协议,决定聘用。 第八条引进

7、人才的管理与考核 政府统一引进长期在酒泉工作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双方履行聘用合同承诺的权责和待遇,按聘用合同进行考核。采取临时、短期聘用等灵活方式引进人才,需签订相关协议。 采取调入、长期聘用等相对固定用人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人才类型、用人单位性质和不同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考核。属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由用人单位自主安排考核;属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现行政策规定进行考核。引进人才的年度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市委人才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市委人才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了解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作

8、和生活情况,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会同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管理,促进引进人才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第九条引进人才的经费保障 通过争取引进人才工程资金、财政经费支持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引进人才专项基金。市上每年安排资金50万元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引进人才专项基金由市委人才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支持引进人才进行科研和科技创新、解决引进人才安家(购房)补助、津贴及其它困难。 第十条引进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本方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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