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波宁四中文明办公室考核条例 一、指导思想 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环境,营造和谐文明的工作气氛,提高学校工作效能,进而树立我校教师的文明形象,推进学校内涵开展,特制订本条例。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文明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检查组: 第一组召集人z 成员:z 第二组召集人z 成员:z 三、考核细那么 1、办公室内具有浓厚的教育教学的状态和气氛;教师仪容整洁、仪表端庄,上班时间佩戴校徽或校标、值周标志。 2、文明办公,上班时间不闲谈,不大声喧哗,不随意串办公室;与学生谈话时能尊重学生,讲究态度和文明用语。 3、办公物品能按学校的要求摆放,具有美感、舒适感,并有一定的创意;办公室要有
2、适当的绿化。 4、办公室有明确的轮值制度,每天要清扫,定期大扫除;门窗、桌椅、墙壁、地面、脸盆等要整洁,垃圾不能过宿,扫除用具干净并摆放得体;墙壁上不能随意钉钉子和贴画挂物。 5、工作时间不玩游戏、炒股或浏览不健康网站;办公室内及走廊不随意丢弃烟灰和烟头。 6、办公室成员之间团结互助,同事关系融洽;不做影响同事团结的事,不讲影响同事团结及有损学校声誉的话。 7、有事要按学校规定进行请假,办公室负责人做好请假记录。 8、按照要求使用空调(ge;28可开,制冷ge;22)。 9、做好本室的平安保卫工作,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上电灯、电扇、电热板、饮水机等电源;平时不开无用灯。 2023、集会时,不带
3、杂志、报纸,不批作业,不讲空话,保证会场纪律。 四、检查及奖励方法 1、以上每个工程总分值为5分,总分50分。每月由党总支、工会牵头,各处室配合,进行定期检查与抽查;根据检查结果,每个工程可酌情扣15分,每月月底进行汇总。 2、本月得分45分以上(含45分),考核等第为优秀,本办公室以每人次人民币50元进行集中奖励;本月得分40分至44分,考核等第为合格,本办公室以每人次人民币30元进行集中奖励;本月得分35分以下,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对本办公室进行书面告知、限期整改。 3、文明办公室考核奖金作为加强集体建设的活动资金,每月由各处室、年级组负责人集体领取、统筹使用。 4、如本办公室人员发生平安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师德(工德)行为,那么一票否决。 本条例自十一月起实行。 波宁四中党总支、校长室、工会 附:考核处室划分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