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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构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中存在的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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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构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司法鉴定;体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 d918.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2320239297(2023)0100010 32023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 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并于 2023年 2023月1日生效。其间有半年的准备调整时 间。该决定对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鉴定机构的 设置、鉴定人资格、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等都做出了 明确规定,因此,决定的出台必将对我国现行的司 法鉴定体制进行调整,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产生深远 的影响。其有积极进步的一而,但也

2、有消极负而的一 些影响,其中最大最直接的影响莫过于对司法鉴定机 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影响。未雨绸缪,防患 于未然,我们将这些问题提出来,供有关各方为实施 决定做好准备。 一 人大决定中存在的问题 决定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标准性法律 文件,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与国家的法律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并高于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司法部、卫生部 等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标准性文件。因此,其他与此 相抵触的法律规定都将按照决定的规定来执行。 然而,决定也存在一些问题,而且由于这些问题的 存在将会使决定的彻底实施大打折扣,使立法者在 起草、公布决定之初所希望构建的“司法鉴定蓝图 理想难以实现。 问题一,鉴定人

3、资格过于严格。决定所确定的 鉴定人资格取得的条件为以下3者之一:(1)相关司 法鉴定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2)鉴定专业技术职称 或者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3)从事 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 专业技能而事实上,与决定第2条所及的3类司 法鉴定中符合条件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一般都在公、 检、法机关,法院虽然不再设立鉴定机构,但愿意“下 海者毕竟是少数。这样,具有决定所要求的条件的 鉴定人属于少数,鉴定机构如何保证决定第5条所 要求的“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鉴定人。在目 焦m点,.评l论,u 前的鉴定机构中,从事鉴定工作的鉴定人有相当数量 属于刚从大学毕业未满

4、5年者。 问题二、鉴定机构设立的条件过于苛刻。鉴定机 构设置要求具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 的仪器、设备是必须的,但是同时还要求“有在业务 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 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 3名以上鉴定人就比较苛刻了。根据中国实验室国 家认证认可委员会(cnal)的要求,司法鉴定领域的 实验室认证认可包含检测实验室认证认可(gbt 154812022idtisoec17025)、检查机构的认证认 可(gbt183462022idtisoec17020),计量认证 一般都包含在其中。然而,从目前我国的现状来看,已 经通过国家实验室认证认可的司

5、法鉴定机构仅有两 家.尚无第三家机构进入实质申请阶段,且绝大多数 而向社会的鉴定机构都没有自己的实验室、检查室。 申请实验室认证认可又是一个漫长而消耗财力、人力 的过程,可想而知,要满足决定第5条而设立司法 鉴定机构几乎不可能。 问题三、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 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这条规定似乎是保证面向社 会鉴定机构能够正常开展业务、获得足够t作量的强 制性规定。但是,通读决定,并没有其他强制措施予 以保障。试想,在2023年2023月1日以后公安机关的 鉴定机构仍然面向社会进行鉴定,或者变相面向社会 进行鉴定.司法行政机关怎么办。是对公安局进行处 罚,还是向人大投诉呢。而且,从

6、决定第7条字面理 解.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是否 可以接受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监察纪检机构、人民 法院的委托呢。毕竟“面向社会并没有进行定义,是 仅指面向当事人还是除本机关之外都叫面向社会,显 然没有权威说法。因此,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委托侦 查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将会长期存在,这并没有 违背我国诉讼法的规定。 问题四、鉴定人成心作虚假鉴定的责任规定不 够。鉴定人成心做虚假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刑事 责任和行政处分责任。刑事责任主要是中 华人民共 2 和国刑法第305条伪证罪。行政处分责任依据决 定第13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且主要是“因严重 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

7、损失和“拒绝 出庭两种情形。显然“严重不负责任、“当事人合法 权益造成重大损失都是难以确定的情节.对鉴定机 构、鉴定人错误鉴定 如何追究责任恐怕是一个非常现 实的问题。 二、司法鉴定机构面临的问题 问题五、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 法设立的鉴定机构怎么办,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人 管理方法取得的鉴定人资格怎么办。毕竟在过去 5年中.各地依据司法部的相关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申 请注册了大量的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许多人也取得 了司法鉴定人资格。但是如果对照决定第4条、第 5条的规定.很多人的鉴定资格将要被取消.司法鉴 定机构也将要被撤销。怎么办。有人说过去的将不予 追究.只有2023年1o月1日

8、以后申请注册的鉴定机 构和鉴定人才能适用决定设定的条件。如果是这 样,那么2023年1o月1日以前已经成立的人民法院 鉴定机构是否就可以保存了呢。显然是不可能的。 问题六、鉴定机构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如何。过 去我们说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地位在诉讼中是独立 的,鉴定人在法庭上质证,既不属于原告一方,也不属 于被告一方。现在,鉴定人参加诉讼庭审质证是基于 一方当事人的委托才发生的.其与原告或者被告的关 系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其参加诉讼的法律地位应 当与律师一样。这样.鉴定人应当属于原告方或者被 告方,与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4月1日生效的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假设干规定中提到的专家辅助人的地 位根本

9、类似,鉴定结论是维护其委托人的利益。 既然鉴定人与当事人之间是委托关系.鉴定人如 何执行决定第9条第3款规定的躲避制度。川 问题七、如何面对民事责任更加明确的处境。鉴 定机构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鉴定机构从事鉴定业务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 开展.他们之间的鉴定关系实质上是委托合同关系. 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机构的鉴定有问题.或者鉴定没 有按照委托目的来进行等.都可以到鉴定机构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告鉴定机构违约或者侵权。 另外,面向社会鉴定机构是一个商业效劳机构.案件 当事人到鉴定机构委托鉴定是否属于消费行为.是否 应当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尤其

10、是该法中有关欺诈性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将会 法律与医学杂志2023年第12卷(第1期) 对鉴定机构提出更为严峻的挑战。司法鉴定机构是否 已经做好充分的诉讼风险准备。 问题八,如何在剧烈的竞争中胜出。投入少.见效 快的工程,如法医活体鉴定,大家都争相去做:而投人 大,见效慢的工程可能鲜有人问津.比方dna鉴定。 毒物分析等,这些工程一方面不仅要求有大型、昂贵 的设备投入,还要有长期的消耗性试剂投入、设备维 护.更要有受过专门培训的高级技术人才:另一方面 建立实验室需要经过实验室的国家认证认可.这是一 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是一般的实验室能够到达的。 鉴定机构由于没有大型的高技术含量的设备、仪器, 必

11、然不具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核心竞争力。这样,社 会鉴定机构如何在竞争中尤其是市场规那么不成熟的 环境下胜出.是鉴定机构不容回避的问题。 三、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问题 问题九。如何应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管 理中面临的行政诉讼。前已述及,鉴定人和鉴定机构 设置的条件非常严格,增加了鉴定主体设立的门槛 对于达不到决定第4条要求的鉴定人和决定第 5条要求的鉴定机构.司法行政机关是否继续颁发给 其资格证和执业许可证。如果继续颁发,肯定违反决 定的规定,其他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或者其他公民、 法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 法履行行政审查职能.判令司法行政机关取消鉴定主 体的鉴定资格。 引

12、发这个问题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新的鉴定 体制对原告来说比较有利,原告(受害人)可以到不同 的鉴定机构去委托鉴定.最后挑一个对自己有利的鉴 定书提供给法庭。被告要启动鉴定那么需要原告的配 合。因此,被告的杀手锏只能是挑原告鉴定书的毛病, 而且一般只能找程序方面的问题.鉴定资质是首当其 冲要考虑的问题。如果被揭发现作出鉴定的鉴定机构 并没有符合决定所要求的设立条件,他可以向司法 行政机关申请取消资格.司法行政机关不取消.必然 要面临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十、如何评审鉴定人的专业技术职称司法 鉴定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鉴定人的鉴定水平与 鉴定人的技术能力、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程度密切相 关。决定第4条也提到技术职称的问题。过去我国 的技术职称根本上由人事行政管理机关掌握和控制. 将来这种面向社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的技术职称如 果仍然沿用老模式肯定是行不通的,必然要采用以考 代评的技术职称社会评价体系。然而前已经试行的技 术职称社会评价体系运作得并不是很成功。司法鉴定 法律与医学杂志2023年第12卷(第1期) 人的技术职称怎么办。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必 将严重阻碍我国司法鉴定学科的开展,正中目前社会 上流传的“决定是我国鉴定体制的倒退的说法。 问题十一、如何向社会提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 专业信息。前已述及,被告挑战原告向法庭提交的鉴 定文书最好的法宝就是从程序上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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