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行政强制法规定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抓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 各部门、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实施行政强制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实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要议题来加以研究,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区依法治区办要将行政强制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各部门、各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工作,为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共同营造行政强制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气
2、氛。 二、明确任务,组织开展行政强制规定以及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 一及时做好行政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各部门、各街道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上报的原那么,抓紧对我区行政标准性文件中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对行政标准性文件设定或者规定的行政强制,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要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及时提出修订、废止的意见或者予以修订、废止。清理工作的具体分工及时间安排如下: 1.配合做好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标准性文件含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标准性文件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 2.区政府标准性文件(含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标准性文件)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由区政府办法制办负责,各部门
3、、各街道予以配合。 3.区政府部门及其主管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布的标准性文件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由区政府部门负责组织清理。 4.各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标准性文件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清理。 各级行政标准性文件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要在年12月5日前全部完成,并书面报告区政府办法制办,清理结果将按规定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布。凡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有关行政强制规定,自2023年月1日起停止执行。 二依法标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各部门、各街道要按照“部门清理、法制审核、政府公布的原那么,抓紧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及时纠正不符合行政强制法
4、的行为。市级行政机关将于年11月20日前完成行政强制主体包括行政强制主体名称、种类、程序、执法依据等清理工作,区各部门、各街道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各部门、各街道要从行政管理实际需要出发,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要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梳理、确认本行政机关有权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要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并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强制配套制度。对于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应当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工作的催促落实 区政府成立工作
5、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法制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组织我区行政标准性文件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政府办法制办,具体承当本区相关清理工作的指导和实施。各部门、各街道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开展本单位的清理工作。 各部门、各街道要建立健全行政强制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实施行政强制的行政机关或者授权组织要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的陈述权、申辩权,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要强化对涉及行政强制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加强对相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的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各街道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工作责任,促进我区实施行政强制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实施行政强制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区政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