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委小金库整治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按时完成市建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任务,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建委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建委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治理的范围包括市建委机关、园林局(包括二级机构)、市政管理处、建管处(包括二级机构)、质监中心站、测绘院、建校、城建档案馆、路灯所、墙改办、排水办、燃气办、定额站。 三、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
2、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2223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23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组织实施时间: 1
3、.2023年6月1日至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于6月20日之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报告表及统计表报送市建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23年7月10日至10月2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在自查自纠的根底上,委“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各单位11月1日前务必将重点检查报告和“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表报送委“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23年11月1日至25日为整改落实阶段。各单位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化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具办人员,建立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重点检查,主动接受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内容总结(1)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于6月20日之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报告表及统计表报送市建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3.2023年11月1日至25日为整改落实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