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水卫生保护方案 对无理取闹,自备井用户应该好好配合自备井的清查和封闭工作。拒绝或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将依法予以处分。从事自备井监督检查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现“山水长清、XX县区开展目标,为依法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维护我区地下水资源。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XX县区规划范围内和乡村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经营场所的自备井实施关停封闭。现就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那么、范围和目标 依照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法和省城市污水处置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法规定,本着统一管理、合理开发、科学利用
2、、严格维护、防止污染、节约资源、集中整治、注重实效的原那么。一是对乡村公共供水管网敷设区域(东至济菏高速公路,西至窑头村,南至苏庄山口,北至平安北路)所有自备井进行全面清查,除因特殊需要,经批准保存(装置取水计量仪表)外,一律予以封闭。二是将乡村规划五大片区范围内,但凡向乡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的自备井进行清查,对其取水井口装置取水计量仪表。严格落实取水许可证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资源的行为,使地下水资源得到切实维护,合理开发,有序利用。 二、组织领导 下设综合组、督查组、执法组和宣传组。综合组由区水务局牵头,区政府成立关停封闭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自来水效劳中心参与,负
3、责自备井的调查摸底、受理举报、信息汇总反响,查处非法取水,制定实施封井技术措施。督查组由区监察局牵头,负责对封闭自备井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监察和督查。执法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执法局参加,负责清查和封井工作中的秩序维护工作。水质化验组由区卫生局负责,对自备井饮用水进行化验,确定是否符合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凡不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一律封闭。宣传组由区广电局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及时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工作气氛。 三、实施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年5月8日至6月8日) 安排布置封井工作,1区政府召开发动会议。发布区政府封井工作的通告,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舆论气氛。 把自
4、备井的数量、井位、井径、井深、井主等进行登记,2摸底调查。并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关停封闭的自备井。 (二)封井阶段(6月9日至7月2023日) 下达封井通知书。1由区清查封闭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封井名单。 与自备井户主依照接水管理方法制定供水方案。5月9日前经批准、办证开采的自备井,2由区自来水效劳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撤除的由自来水效劳中心装置水表,按流量计量交纳污水处置费、水资源费。对无批准手续,无序乱采的自备井,严格封井。 自行撤除取水设备,3自备井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封井通知2023日内。由专业封井人员按技术措施实施封井,并当场填写封井卡,拍照存档。对拒不自动撤除取水设备的由
5、相关部门实施强行封井。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至8月30日) 验收人员签字后存档管理。区清查封闭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对封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中坚持一井、一卡、一照片。 四、职责分工 政策性强,封闭乡村自备井工作涉及面广。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尽职尽责,全力以赴搞好此次封井工作。 (一)区水务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区自来水效劳中心要采取先供水、后封井的方式。封井前。签定供用水协议,以保证用户正常用水。对保存的自备井装置取水计量仪表,由区水务局和区自来水效劳中心依法分别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置费。 (三)区水务局、自来水效劳中心要认真实施封井技术措施。加强对封闭后自备井的检查和治理。严禁擅自启用已封闭井和非法凿井,对非法凿井和私自启用已封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分。同时,对自备井实行一井一册,建立档案。 (四)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