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XX县区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人姓名:_申请人单位: 编号: 年 _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需用炭素钢笔或蓝黑色笔正楷填写。 2、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 3、申请人交本表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6个月以上证明; 2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租住公有住房的由产权单位出具房屋租赁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3户口簿和家庭成员身份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4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申请家庭中子女上学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7其它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在出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 4、“户口所在地栏,请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地址。 5、“现住房性质栏,请在相应的住房性质前打“。 6、“其他家庭成员栏,请依据家庭户口簿,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认真填写。 7、申请人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其家庭收入、保障人口、住房面积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报,不予申报的,房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XX县区房产管理局制咨询 :205202372 XX县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XX县区房产管理局监制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