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监督制度与队伍建立 。林业植物检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各地存在诸多的监督体制与队伍建设不健全的问题,详细阐述了如何完善检疫执法适应新时期林业又好又快开展的需要。 关键词:林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探讨 林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属于林业行政执法范畴,但它与其它的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授权不一样,职责也不一样,执法依据也不同,是相对独立的。多年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州(市、地)、县(市)认真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那么(林业局部)、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与本辖区相适应的植物检疫方法,突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重点,加强市场执法监管,
2、定期对涉木企业进行依法检疫登记和检疫监管,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力度,为林业平安生产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须引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笔者根据多年参加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对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实践经验进行了分析总结,供广阔读者参考,便于在检疫执法实际工作中操作运用。 1检疫执法和执法监督的根本现状 从各地多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的情况来看,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检疫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上级规定设立了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机构-检疫站,配备了检疫执法人员。同时,还委托了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行使检疫执法权,如林业站等。各执法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能和
3、委托范围开展执法工作,查处了违章调运、未办证调运等植物检疫案件,标准了调运检疫程序,保护了森林植物资源的平安。 为保证检疫执法工作依法进行,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了检疫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从事检疫执法的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初步建立了标准检疫执法行为的各项制度。 一是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统一实行持执法证件上岗制度;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标准检疫执法程序; 三是严格执法监督,按照规定,执法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执法证件,才能从事执法工作。 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标准了检疫执法行为。 2亟待解决的问题 2.1执法力量分散,协调配合不力 为了林业行政
4、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林业主管部门把执法权力委托给资源林政、检疫站、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和森林公安机关等部门,以致行政执法活动各自开展,缺少组织统一、有效的联合执法,无法满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执法效率难以得到提高,也不便于管理与监督。 2.2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 执法人员学历层次偏低,并且大局部都是非法律专业人员,再加上专业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培训不多,执法人员水平很难上升到一个较高的层次。在执法过程中无法灵活适用法律法规条文,致使不时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现象,大大降低了执法水平。另外,有些执法人员效劳意识不强,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一名林业执法人员应具备的根本素质,在一定程度
5、上影响了林业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2.3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 围绕生态环境建设、林木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问题,1992年国务院修订了植物检疫条例。此后,1994年林业部发布实施的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那么(林业局部),同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于不同时期制定或修订实施的植物检疫方法,使林业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但这些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重查违法运输等林业行政案件,无视植物检疫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无法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更无法实现林业可持续开展。 2.4检疫执法经费保障与执法工作不相适应 检疫执法单位属于事业编制,办公经费由地方财政开支,由于同级
6、财政财力薄弱,执法办案等没有专门的经费渠道,只能在执法办案中的罚没款上缴财政后,按收支两条线规定,拨付相应的经费,造成执法单位经费严重缺乏、装备落后,影响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3可供解决的路径 3.1将检疫执法并入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一种较好的模式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把权力的重心交给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形成统一的管理执法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分权统一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林业主管部门原来的林业行政处分机构不再享有林业行政处分权力,其它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如有发现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向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
7、构报告,再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实情进行依法行政,彻底解决职能交叉、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 3.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林政执法人员是严格执法、保护森林资源平安,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执行者,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那么,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技能精、办事效率高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要理顺人事编制,通过考试录用、培训上岗等方法,逐步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纳入行政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要狠抓执法队伍教育和管理,经常性地开展执法培训、学习和讨论,每年还要进行技术考核,强化其素质。要实行末位淘汰制管理,使执法者人人身上有压力。建立奖惩鼓励机制,以提高执法执纪的水平,树立林业执法队伍良好的社
8、会形象。 3.3合理安排资金,做好后勤保障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检疫执法的一支主要力量,在试点期间,有许多疑难问题需要破解,需要足够的办公、办案经费作后勤保障。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刑事勘查技术设备落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信息的现代化,违法行为的跨区域化,案件发生的多元化、复杂化,迫使我们必须加大资金投入,更新执法装备,解决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林业部门在向政府申请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专款资金的同时,增加从其它工程资金中调剂,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3.4建立监督员制度,增强执法力度 机关、监察机关、上级机关、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各级监督机
9、关应当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特别是上级机关,应把监督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签订林业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执法责任制,建立林业法制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结合查阅卷宗、开座谈会的方式,指导基层林政执法工作,可采取年终考核评比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方式,增强林业行政执法的力度,以确保依法治林方针的有力实施。此外,林业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力,与宣传工作有着密切联系,要通过电视、播送、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民众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绿色家园的意识。 3.5加强检疫检查和监管 要建立起松材线虫病防范监管的有效机制,加强和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每年年终都邀请有关部门的联系人进行座谈,制定和完善对外来松线缆盘等木质包装材料的监管制度,重点是对涉木企业、涉木市场、花卉市场以及重点建设工程进行检疫执法检查,尤其是对跨省物流运输的电缆盘、光缆盘、重点建设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木质包装、摩托车的木质包装、苗木花卉进行重点检查。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