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效劳承诺制 工业大学信息技术中心效劳承诺制 第一条效劳承诺制是指本中心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效劳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事项,向效劳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承担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本中心落实效劳承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那么。处处、事事、时时为效劳对象考虑,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效劳。 第三条承诺公开办事程序。通过校园网及中心网站网、工作文件、效劳指南、办事流程图等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必备手续、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效劳标准,提出效劳程序和时限承诺。 第四条承诺标准效劳方式,改善效劳态度,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笑脸相迎、亲切问候、让座敬茶、认真办理、满意答复、礼貌相送。不让效劳对象受到冷落,绝不刁难,不让效劳对象因同一事项反复往来,不让正常的效劳事项无故延误,不让部门形象受到损害。 第五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对效劳对象问询的一般性事务,简化办事手续,能办的立即办理,一次办结;不能一次办结的,把办理时限告知效劳对象。属紧急、重要事项,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实行急事急办。 第六条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内容,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见所附信息技术中心效劳内容与效劳时限公示。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