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XXX区司法微信群和QQQ群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XX司法微信群和XX司法行政QQ群为本局指定专用工作群,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任务部署,情况通报、问题研究、经验介绍、共商决策等事项。不得在群内发布与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讯息,但公益讯息除外。第二条群成员仅限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在岗员工包括局聘社工、公证员助理、人民调解员、书记员和镇聘社工,群成员一律实行实名制登记注册。群管理员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群的组建与管理,同时要根据本系统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做好审核相关人员的参加申请和出群等工作,其他群成员严禁随意拉人入群。第三条局机关科室发布的正式通知、文件、通报等文件资料,应当优先在XX司法微信工
2、作群予以发布。如因该文件资料容量内存太大,难以在微信工作群发布的,才可以在QQ工作群发布,但必须在微信工作群发布通知,要求相关群成员及时到QQ工作群查阅或者下载。第四条局机关科室在微信工作群发布的正式通知、文件、通报等文件资料,要求相关群成员及时回复“收悉的,那么必须及时回复。未能及时回复,经局机关科室通知后,仍然不予回复的,那么扣除当月作风建设考核2分/次。第五条群成员不得在群内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严禁发布有违社会公德及不文明、人身攻击、谩骂、诋毁、侮辱性语言等;严禁发布、赌博、病毒链接;严禁发布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或者投拉票、集点赞等广告宣传。第六条群成员在群内交流工作
3、应当坚持正面、主流、文明用语,不得掺有负面情绪。群成员不得在群内发布、讨论涉密工作,严格保守本单位秘密,对业务通报、群内资讯、工作动态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更不得转发给非本单位的微信公众号、QQ群。第七条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晚22:00至早7:00休息期间,原那么上不得群聊。第八条群成员违反本规定相关规定的,由相关领导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党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第九条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度发改委QQ、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委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现特制定委QQ、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请委属各局、股、室参照执
4、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方便委内部信息交流,提高办公效率,同时确保QQ群、微信工作群的合理利用及标准管理,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该方法仅限于委内部所有职工 第二章QQ群、微信群管理第 三条QQ群、微信工作群由群主负责日常管理。群主负责QQ、微信工作群成员的准入、准出,负责对本群群内成员聊天内容的监督、违规处理等;每周要检查群内成员,对不应参加或未实名参加人员予以剔除出群;对群成员发布非工作性质等相关内容有权予以制止,及时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对群成员发布的有利于全局性工作的信息、意见建议,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四条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守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发布以下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根本原那么的;二危害国家平安,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秽、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五条微信工作群的平安。群成员应加强管理,上网运行时应设置相关平安防范措施,防止丧失、失密。群成员因工作原因调离的,管理员应及时调整。第六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