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职工平安行车及车辆使用平安,根据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就车辆的使用、管理,及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责任书。 1、车辆使用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对所使用车辆的平安负全部责任。 2、未经同意,任何情况下个人均无权将单位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否那么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车辆使用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参照单位规定给予处分。 3、车辆使用责任人须遵守交通规那么,平安驾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危险驾车、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所造成的处分及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辆使用责任人承担(如酒后、超速等)。 4、车辆使用责任人应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2、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保护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车俩保养、维修应遵守单位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凡违反规定程序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5、车辆使用责任人对使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何种情节,无论车损程度,都必须及时如实向相关管理责任人或部门报告备案,如隐瞒不报,发生的任何责任由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并按照单位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6、车辆使用责任人四禁。严禁无证驾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本公司车辆外借他人使用,凡因将车辆私自外借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借车人负全责、严禁公车私用。 7、擅自驾驶车辆外出发生车辆受损、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支付的金额外,其缺乏
3、局部和直接经济损失将由肇事者负责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理。 8、工作时间车辆停泊,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非工作时间,车辆一律停泊在公司车位内,否那么发生车辆受损、被盗、交通违章等事故和责任,一律由驾驶人个人承担。 附那么 1、车辆使用责任人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应当支付的款项,单位有权在车辆使用责任人工资(或奖金等)中扣除,车辆使用责任人不得提出异议。 2、如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汇报者,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赔付的情况,由责任人承担。 3、因公司正常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非驾驶员负全责),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损失赔偿局部由公司承担,但公司有权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追究驾驶人员的责任。 4、以上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个人保管一份交于行政部归档。 5、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车辆使用责任人(签字): 车牌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