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宪法维护制度的完美 论文关键词:私有财产权宪法国外宪法宪法维护 论文:在论述国外宪法有关私有财产权维护制度的基拙上,指出我国宪法因体系体例等方面的原由致使公共财产的上风地位过分强烈,私有财产权的根本权力地位及人权属性等没有患上到彰显,存在着对于私有财产权维护的缺乏。通过比拟钻研,提出了完美我国私有财产权宪法维护制度的思路:我国宪法应确立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地位,并将其纳进公民的根本权力体系,明确确立征收、征用的合法程序原那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1改正往单1的生产资料公有的结构形势,非公有制经济患上到了迅速发铺,财产瓜葛也显露出多样化与繁杂化。如何从宪法的高度加强监视以及治理,
2、促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铺,完美私家财产维护的法律制度,无疑拥有无比首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必定引起咱们对于完美私有财产权的宪法维护制度的思索。 我国有关私有财产权的宪法维护制度始于共同纲要,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维护制度的真准确立是一九五四年宪法。54宪法从第八条到第一四条比拟集中地对于私有财产的维护及其限制作了划定。20231届3中全会将党以及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央的线路上来,各项工作逐渐走上了正轨,经济也逐步患上到恢复。在此违景下,5届全国人大制订了82宪法。我国一九八二年宪法第一三条划定:“国家维护公民的正当收人、储蓄、房屋以及其他正当财产的所有权。 一九八八年通过的宪法第一条
3、修正案划定:“国家容许私营经济在法律划定的规模内存在以及发铺。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增补。一九九三年通过的宪法第七条修正案划定:“国家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九九九年宪法第一六条修正案明确划定。“在法律规模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首要组成部门。 二00四年宪法修正案第二一条划定:“国家维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正当权益。国家鼓励、支撑以及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铺,并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依法执行监视以及治理;二00四年宪法修正案第二二条划定:“公民正当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略。国家按照法律划定维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以及继续权。由此可以望出,现行宪法对于私
4、家财产权的保障再也不局限或者偏重于对于公民的正当收人、储蓄、房屋等生活资料的产权保护,而是将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置于等同位置。另1个可见的变化为,现行宪法对于财产的保护,再也不像以去仅驻足于所有权,通过公布正当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略,实际上实现了以内涵更丰富的“财产权接替“所有权,从而扩展了宪法所维护的财产的规模。从文本上分析,一九八二年宪法及其修正案因循以去对于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的维护,同时,不断强化对于私有财产的维护,将公民的私有财产纳人宪法的维护规模川。 私有财产权拥有首要的人权价值,在人权体系中处于根底地位,宪法的私有财产权划定也是其他详细财产权的根本根据。本文以为,私有财产权的维护首先要通过
5、宪政来实现,我国虽已经入行了四次宪法修正,其实不断加强对于私有财产权的维护,但与西方国家宪法对于私有财产的维护比拟,仍存在诸多缺乏。 1、国外宪法对于私有财产权的维护 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私有财产是作为根本人权被加以维护的。一七八九年的法国人权宣言第二条公布:“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留存人的天然的以及不可动摇的权力。这些权力就是自由、财产、平安以及对抗压迫。第一七条划定:“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略的权力。一七九三年雅各宾派宪法在修改后的人权宣言中更入1步声称“财产为1切公民患上自由处分其财富、其收益、其工作与职业所收人的权力,夸张了私有财产的无限制性。一七九一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5修正案划定:“人民
6、有维护其身体、住所、文件与财产的权力,不受无理的搜寻与拘留收禁。此为不可侵略的权力。据荷兰的亨利范马尔赛文以及格尔范德唐的钻研,截至一九七六年三月三一日,世界上一五六个国家的宪法资料中,有一一八部宪法划定了私有财产权,占总数的八三、 一 %,没有划定的只有包孕中国一九七五年宪法在内的二四部,占一六、九%。在最近的二六年里,又有五0多个国家制订或者修改了它们的宪法。 被称为人类历史上第1部宪法性文件的自由大宪章,其核心内容就是关于自由以及财产的保障,限制王权,维护私有财产不受国王任意侵夺。在英国国王对于私有财产的侵略以及臣民反侵略的斗争中,终极肯定了近代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略原那么,这是英国也是世
7、界近代宪法有关私有财产权保障的起头。 美国一七七六年独立宣言虽未明确划定私有财产不受侵略,但以为私有财产权保障表达在寻求幸福以及自由的权力当中。一七八七年联邦宪法也未提及私有财产权。为了填补宪法缺点,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5修正案:“未经合法法律程序,不患上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以及财产。但凡私有财产,非有合法补偿,不患上收为公有。第20234修正案:“各州不患上未经合法法律程序即行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以及财产。 法国现行宪法是一九五八年公布的。对于于财产权,由于人权宣言中已经有划定,故法国宪法正文未再重复。人权宣言第一七条划定:“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略的权力,除了非正当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着必需时
8、,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患上遭到剥夺。受英、美、法3国影响,西方各国纷纭立宪划定私有财产权的不可侵略性。 德意志联邦共以及国根本法于一九四九年公布,实为德国的宪法。关于财产权,德国的根本法有独立的财产权条款,该法第一四条对于“财产、继续权以及征收入行了划定,第巧条对于“社会化入行了划定。一九四九年德意志联邦共以及国根本法第一四条划定: (一)财产权以及财产继续权遭到法律维护,其内容及规模由法律划定之。 (二)财产权负有义务,即其使用应有益于公众。 (三)为公众利益起见,财产可予征收。征收应依法执行,并依法肯定征收方式以及赔偿金额。偿付时应恰当考虑公众以及有关各方的利益。 日
9、本现行宪法于一九四六年公布。关于财产权,日本宪法有独立的财产权条款。日本宪法第二九条划定:“财产权不患上侵略。财产权的内容,应该相符公共福社,由法律予以划定。私有财产在合法补偿下患上收为公用。 俄罗斯联邦宪法在确立了多种形势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并存原那么的根底上,第三五条对于私有财产的维护做出了详细的划定。第三五条第一款夸张“私有财产权受法律维护,扭转了以去只夸张“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略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模式,并在该条第二款中对于私有财产权的权能做出了划定,即“每一个人都有权具备为其所有的财产,有权单独地或者与别人共同据有、使用以及处置其财产,“继续权受维护。为了保障私有财产权的实现,
10、第三款指出:“任何人均不患上被剥夺其财产,除了非依据法院抉择。“为了国家需要强行没收财产只能在预先做出等价补偿的情况下入行,限制了国家运用其特殊地位可能对于私有财产权的侵略; 从现代宪法的划定来望,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关于私有财产权的维护体系包孕以下3个方面:1是私有财产权不患上侵略;2是对于私有财产权征收的制约条件是有益于公共福利;3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公平或者合法补偿的情况下,可以征收、征用私有财产。简而言之,不可侵略条款、限制条款与征收、征用补偿条款共同形成为了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对于私有财产权的保障。 2、我国宪法对于私有财产权维护的缺点 一、公共财产的上风地位照旧过分强烈,平等维护不
11、够充分 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略,象征着国家有义务维护公民的财产权,并采纳各种有效措施实现财产权价值。在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的维护上,过往长时间采取的原那么是不平等的,在对于公共财产的维护上采纳踊跃主动的政策,而对于私有财产的维护那么显患上消极以及被动,非但如此,在详细保障力度上也显著向公共财产歪斜,导致两种财产权维护的不平等。由于维护原那么的不平等,客观上发生了1系列社会题目,如私有财产的具备者缺少平安感等。从宪法角度望,最近几年来我国社会发铺中公益与私益之间发生冲突的首要原由之1,从必然程度上讲,可以说与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缺少有效的保障有关。 二、没有凸显私有财产权的根本权力地位及人权属性 当前
12、的宪法修正案当然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做了相对于于完美的划定,然而并无扭转该条划定在宪法中的位置。修正后的宪法仍旧将私有财产权的保障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组成部门,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标准被支配在总纲的根本经济制度下,在公民的根本权力与义务中未曾经触及。而依照世界各国宪法文本划定的惯例,公民的私有财产权都是划定在公民根本权力1章中,夸张其是公民的1项根本权力,不可侵略。但在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的根本权力以及义务中却没有相应的划定,这割裂了公民人权体系的彻底性。私有财产权在人权体系中拥有根底性价值,没有私有财产权,公民的根本权力就不彻底。 三、关于征收、征用的补偿划定较为恍惚,并缺少合法程序划定 我国宪法
13、中缺少明确公正的征用补偿条款。宪法虽划定了可依法给予补偿,然而对于补偿的原那么以及尺度缺少1般性的划定。没法肯定毕竟是采取合法补偿、完整补归还是适量补偿尺度,可能造成详细部法以及实践中补偿尺度的凌乱。非但补偿条款恍惚,我国宪法还缺少征用补偿的合法法律程序划定。 从世界各国的宪法文本望,首先做出补偿划定的是美国宪法,美国宪法划定未经合法法律程序不患上剥夺任何人的生命或者财产。绝管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把合法法律程序当作实质性的或者程序性的法律原那么,但二0世纪五0年代以来,不少国家在宪法私有财产权的维护上大都试图引入合法法律程序原那么,以限制政府滥用权利。遗憾的是,我国宪法对于此仍旧缺少根本划定。 四
14、、“公共利益的规模难以界定 经修正后的中国宪法划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划定对于土地执行征收或者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一0条第三款);“可以按照法律划定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执行征收或者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一三条)。征收或者征用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于是,公共利益的界定相当首要。 那么,谁来界定“公共利益呢。美国的经验可以带给咱们部门启示。首先,“公共利益是1个弹性很大以及难以界定的概念,因此不太可能患上出1个普遍接受的明确尺度。第2,应由人民代表而不是政府来界定“公共利益,因为议会相称于1个“公益机器,而代表是“公共利益的最可靠的保障者。第3,法院理当对于政府的征收行径施加必然
15、的司法节制,但其工作重点是保证被征收者获取“公正补偿。第4,中国宪政所面临的任务是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合理地界定不同政府局部的职能与义务,使征收的“公共利益以及公正补偿都患上到有效保障。 3、对于完美我国私有财产权宪法维护制度的根本思索 我国现行宪法在财产征用制度上对于私有财产权维护存在的不完美,既是规划经济体系体例的产物,又是宪法理论与实践不兴旺的反响,需要通过入1步修改宪法以及实现宪政民主予以填补。 一、明确私有财产权维护的主体规模 私有财产权的主体规模应该包孕所有国民,而且应该不分政治立场、宗教信奉、文化程度、居住期限、城乡户口、性别、民族,1律平等。这是各国宪法所通行的原那么,绝管没必要然写在条文里面。 二、明确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地位,将其纳进公民的根本权力体系 “由于我国事以公有制经济制度为主体,这就必定使宪法标准体系中关于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划定仅仅处于附属于公有财产权的地位。这与财产权作为根本人权在人权价值体系中所拥有的地位是不至关的。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以及国家的权力界线、限制以及防范国家权力的无限膨胀、保障公民的根本人权,是宪法的根本功能之1。基于财产权是个人自由权以及生命权的根底以及首要的组成部门,私有财产权应纳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