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医院毒性药品使用治理规定 为加强医院毒性药品的使用治理,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做规定如下。一毒性药品的采购与保管1毒性药品的采购品种须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决定,打算的数量经主管院长批准。2采购的毒性药品应在保险柜内保管。二毒性药品的使用1具有处方权的医师方可开具含有毒性药品的处方。2医生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明晰地写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草药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等。3每剂处方用药量,不得超过规定的用药量,每次毒性药品的处方量不超过二日极量。4调剂人员对处方要加强核对,审查剂量,对有疑征询的处方应与医生联络或回绝调配。处方调剂后要由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符合人复核前方可发出。5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精确,并严格按照医嘱注明要求,如品名、用法、用量等。6处方一次有效,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