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核查汇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政策措施精神,保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顺当实施,依据省工信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其次批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本区域内开展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核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推广信息核查组织实施状况 一实施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人员支配 成立了市工信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节能科的人员组成。 三核查方式 1、对终端销售商检查 比照市家电公司销售汇总信息进行核查,核实销售商是否为独立法人;通过盘点销售商库存、销售发票、物流单据等核查销售企业推广产品的期初库存、当期进货和销售
2、状况;接受地方国税系统网站校验的方式,核查终端销售商高效节能产品出货发票真伪,并核对产品规格型号是否在推广名目中,进出货数量是否与申报数相符。 经核查后形成表2、表4,被核查单位需确认并签字。 2、终端用户 依据经销商供给的电视产品销售信息中抽取4户,由经销商供给消费者身份、发票、产品条形码及确认单复印件,再进行入户与 调查。 调查主要回访消费者身份信息以及购置产品是否与登记信息全都,并向消费者询问补贴确认单是否为消费者自己签字确认等信息。 实地入户核实过程中首先向消费者出具补贴确认单,确认是否为本人签署,后续再对产品信息进行入户核实。 四核查预备 为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我局准时组织了工作进行
3、了培训,使调查人员充分生疏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且娴熟把握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手册有关要求,做到调查程序标准,工作态度端正。 五检查进度支配 1、2023年4月2日前完成核查工作人员的培训。 2、2023年4月3日4月5日完成企业与消费者的 与入户调查。 3、2023年4月6日完成数据汇总 4、2023年4月7日完成核查工作汇报 二、推广信息核查结果统计分析 我市核查任务如下 一核查结果根本状况 1、销售商核查根本状况 核查了市家电公司,企业开展了节能产品惠民补贴,2023年9月2023年1月销售了节能电视机1324台,并供给了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发票、确认单复印件,形成了终端销售商核查结果汇总表表2和企业经济销售商推广状况核查汇总表表4 2、消费者入户与 核查根本状况 节能电视入户核查状况表 二核查结果分析说明 1、企业分析说明 市家电公司乐观协作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管理制度比拟标准,资料完整,抽查了4户,都能供给消费者身份、发票及确认单复印件详见表3。但是2023年9月2023年1月期间经销商供给的惠民补贴数与省总队供给的资料不符,企业自报数和核查数为1324台。 三、专项核查中觉察的问题 核查和入户核查时,有的用户不怎么协作,如要求其供给发票号、条形码等,自称找不到,没有时间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