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商务和粮食局“平安生产整治月实施方案 依据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平安生产集中整治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进行了准时传达和支配部署,从4月1日开头至4月30日,对全县加油站和大型超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平安生产集中整治月活动,为保证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局职能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县党政联席会议近期平安生产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解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平安事故,对全县加油站和大型超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平安生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平安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各类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落实
2、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工作,认真学习了金安(2023)3号文件,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业务必需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平安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队负责人参与,相关业务科室和执法监察大队担当监管职责。明确本单位职责和相关人员责任后,对由我局监管的行业、企业进行宣扬发动,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加强企业自身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建设,落实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准时觉察平安隐患,防患于未然。 三、全面排查,留意实效 依据县安
3、委会活动时间支配,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队负责人参与,于4月6日至15日,对全县加油站和大型超市进行一次全面的平安生产大检查。首先听取企业自查自纠状况汇报,对企业自查自纠状况进行实地检查核实,然后针对企业各自状况和特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必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依据规定填写检查记录或检查表;对存在平安隐患的,责令马上整改,无法马上整改完成的,应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惩罚。4月16日至25日,对存在严峻平安隐患又没有限期完成整改的,报县安委会进行集中整治;并做好一季度平安生产和整治活动的资料整理工作,以备县安委会的检查督查。4月26日-30日,准时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委会。 四、总结经验,完善提高 各业务科室和执法监察大队,应依据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准时觉察监管企业存在的平安隐患和问题,加强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催促企业完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建设,完善消防和平安设备配置。依据整治活动中觉察的问题和缺乏,认真总结完善,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力量,做好行业平安生产监管工作,杜绝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