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要点XX项目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要点 一、工程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根本情况 工程地点、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场地标高、基坑支护周长、基坑面积、基坑底标高、开挖深度、基坑等级等;所采用的支护形式、降排水方式等2、 工程地质概况 3、 水文情况 4、 特殊点及重难点 二、 编制依据 至少应含以下依据,根据实际情况添加,需确保有效性序号 类别 名称 编号 1 国标 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3 2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23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 4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标准GB50194-2023 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23 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标准GB50330-2023 7 建筑地基根底设计标准GB50007-2023 8 岩土工程勘察标准2023版GB50021-2023 . 9 行标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JGJ120-2023 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23 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 46-2023 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JGJ 80-91 1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23 14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23
3、1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3 16 建筑变形测量标准JGJ8-2023 17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23 18 建质2023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法的通知 . 地标 . 11 XX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2 XX项目设计图纸 . 三、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设计 1、 基坑支护设计 1.1 自然放坡坡度、阶梯放坡要求、边坡顶部及底部支护方式、边坡排水措施、排水沟设置等1.2 喷浆保护 混凝土或砂浆强度等级、分片分层喷锚情况、喷锚厚度、喷锚遍数、架体搭设情况、分隔缝做法、泄水孔做法、坡顶排水沟做法、配筋情况。 1.3
4、排桩 排桩直径、设计深度、配筋情况、间距、混凝土等级;冠梁尺寸、配筋、混凝土等级等。 1.4 地下连续墙 导墙设计、成强方式、用途、墙体材料、开挖情况等。 1.5 挡土墙 1.6 . 2、 基坑降水排水设计 2.1 自然抽排 集水坑位置;水泵扬程、数量;排水口位置;排水沟设置等。 2.2 止水帷幕 2.3 井点降水 2.4 . 3、 土方开挖设计 3.1 基坑设计包括分区情况、开挖方式、分层厚度、边坡坡度、下层土开挖时上层支护需到达的条件3.2 平面布置道路做法、道路转换、大门位置、围挡做法、基坑围护方法,附平面布置图3.3 机械选择机械数量、型号4、 土方回填设计 回填范围、土质要求、压实度
5、、平整度、坡度。 5、 基坑监测设计 5.1 监测目的 5.2 基坑等级 5.3 监测指标及报警值 5.4 监测点布置 5.5 监测频率 6、特殊处理设计 如淤泥挖除、换填;橡皮土处理等。 四、 施工准备及方案 1、技术准备 2、 现场准备工作 3、 劳动力方案 4、施工机具方案 5、检验试验器具方案 6、材料方案 7、进度方案 8、其他方案,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五、施工方法 1、 基坑支护 根据项目实际设计的支护形式编制支护方法。过程中按照中国建筑安全管理手册表格进行验收。 2、基坑降水 3、土方开挖 3.1 土方开挖平面布置必须包含工地围挡、大门、洗车设备、临时用房、道路布置3.2 土方
6、开挖工艺流程 3.3 土方开挖施工流程包括分区情况、开挖方式、分层厚度、边坡坡度、下层土开挖时上层支护需到达的条件3.4 土方弃土点选择 3.5 土方施工要点 3.6 及本卷须知 3.7 防护架搭设 3.8 . 4、 土方回填 六、 基坑监测监控 6.1 监测项目 6.2 监测方法 6.3 监测限值及预警值 6.4 其他参照基坑边坡监测方案七、质量保证措施 八、安全保证措施 九、应急预案 1、 应急组织机构 2、应急救援职责 3、危险源识别分析 用表格形式分析 4、应急演练 5、应急处理流程 6、应急处理方法 7、应急救援 机路线 7.1 应急指挥部 7.2 应急救援医院医院 7.3 应急救援
7、路线图 十、计算书及附图 1、 土方施工机械配置 2、 其他计算 如采用特殊的基坑支护、降水方法,需做相应的计算。 3、附图 3.1 XX项目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平面布置图 3.2 节点大样图如基坑上口围护、工地围墙、大门、洗车槽、马道;支护结构大样;降排水大样等3.3 基坑支护验收表 十一、 企业及人员资质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设备相关证书;特殊工种证件;机械设备证件。以上证件均使用复印件,盖分包单位红章十二、 强制性条文 说明:本章节仅作为检查方案时,对方案是否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查,编制方案时不列次章。方案编制人员在方案中涉及到强制性条文时
8、,应在方案内相应位置后面用括号标出所使用的强制性条文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标准GB 50086-2023 431 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对于竖井及重要隧洞和斜井工程,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喷射混凝土1d龄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5MPa。钢纤维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其抗拉强度不应低于2MPa。不同强度等级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应按表431采用。 表431 喷射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MPa) 433 喷射混凝土支护的厚度,最小不应低于50mm。最大不宜超过200mm。 建筑地基根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23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
9、、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那么。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表717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201-2023 454 土方回填应填筑压实,且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采用分层回填时,应在下层的压实系数经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上层施工。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标准GB 50739-2023 613 土方开挖应与土钉、锚杆及降水施工密切结合,开挖顺序、方法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复合土钉
10、墙施工必须符合“超前支护,分层分段,逐层施作,限时封闭,严禁超挖的要求。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23 813 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到达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814 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到达设计规定的撤除条件时,严禁撤除锚杆或支撑。 815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822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标准GB 50330-2023 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
11、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局部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23 1324 基坑的上、下部和四周必须设置排水系统,流水坡向应明显,不得积水。基坑上部排水沟与基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2m,沟底和两侧必须作防渗处理。基坑底部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坑。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23 301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704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12、应提高监测频率:1 监测数据到达报警值。2 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3 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4 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5 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6 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7 支护结构出现开裂。8 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9 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10 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801 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监测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807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3、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1 监测数据到达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2 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3 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4 周边建筑的结构局部、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5 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6 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 165-2023 304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施工必须设围护结构,其主体结构的水平构件应作为围护结
14、构的水平支撑;当围护结构为永久性承重外墙时,应选择与主体结构沉降相适应的岩土层作为排桩或地下连续墙的持力层。 305 逆作法施工应全过程监测。 513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结构设计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及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施工期间临时结构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 临时结构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 2 当支撑结构作为永久结构时,其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不得小于地下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3 支撑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应按施工与使用两个阶段选用较高的结构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4 当地下逆作结构的局部构件只作为临时结构构件的一局部时,应按临时结构的安全等级及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取用。当形成最终永久结构的构件时,应按永久结构的安全等级及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取用。 663 当水平结构作为周边围护结构的水平支承时,其后浇带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传力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