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创立平安校园,为广阔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精神,为落实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客观公正的落实贫困生救助资金的合理发放,帮助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 根据xx财教【201x】33号文件规定,原那么上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生人数的70%的比例确定资助范围,切实保证在校寄宿的城
2、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资助标准 标准。小学500元/生,初中625元/生。 各相关学校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认真实施,及时、足额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给贫困寄宿生,不得擅自扣减补助标准。 三、资助对象评选条件 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 条件:申请困难寄宿生生活费需满足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学生; 3.孤儿或残疾学生; 4.农村计生家庭子女; 5.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
3、家庭学生。 原那么上对以上1-6种困难学生优先进行资助。上学期全校寄宿生总人数为217人(上学期的指标数),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生人数的70%的比例资助人数为152人(本学期比例后的指标数),剩余65人未受生活补助。 四、资助原那么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那么。 2.受助学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的原那么。 3.转出寄宿生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给其他符合条件贫困寄宿生原那么。 4.本学期转进本校和本学期自愿住校的寄宿生(除建档立卡户外)未享受寄宿生活补助原那么。 5.在同一户家庭中,有2个子女以上(含2个)就读五至六年级的学生,学校尽量照顾减免一个原
4、那么。 (注。本学期全校寄宿生总人数为122人按70%的比例受资助人数为86人,其中符合以上条件享受寄宿生生活资助的学生人数为56人,剩余30人由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决定。) 五、资助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和资助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定资助的学生名单,并经过不少于7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向受助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发放生活补助费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经办人和校长签字。 内容总结(1)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创立平安校园,为广阔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2)3.转出寄宿生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给其他符合条件贫困寄宿生原那么(3)4.本学期转进本校和本学期自愿住校的寄宿生(除建档立卡户外)未享受寄宿生活补助原那么(4)5.在同一户家庭中,有2个子女以上(含2个)就读五至六年级的学生,学校尽量照顾减免一个原那么(5)(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