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器具管理制度 1、平安生产工器具的存放和保管 1.1平安工器具应设专人负责保管,按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置日期、试验周期等为主要内容建立管理制度。保管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1.2平安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避光、清洁枯燥的专用库房 1.3平安工器具应分类编号,一物一号不得重复,编号标签贴于不防碍平安工器具使用性能的醒目位置。 1.4平安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枯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1.5平安生产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且应一一对应。 1.6未经试验、试验不合格、超试验周期、超有效年限、没有标示或标示不清、损坏的工器
2、具严禁使用,并做出不准使用标志进行封存。平安工器具严禁它用。 2、平安生产工器具检查与使用 2.1必须按规定、标准正确使用平安工器具,使用中严禁私自拆卸。平安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代替普通工器具使用。 2.2平安工器具使用中发生损坏、丧失事件应立即上报工器具管理负责人。 1)对责任人视情节酌情处理。 2)损坏的工器具应予以报废,不得再使用。 3)所丧失的工器具对设备平安运行会造成威胁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排除威胁。 4)对于缺损的工器具应及时补配。 2.3平安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以下常规检查: 1)认真查看平安工器具上贴的试验合格标签,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超期未试验的平安工器具。 2)进行外观检查,保证清洁完好。 3、平安生产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3.1平安生产工器具报废,更新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那么。 3.2报废的平安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工器具混放。 3.3平安生产工器具在使用中丧失、损坏以及经检查和试验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经安监部门或主管负责人确认后及时进行更换和补充。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