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社会公德状况和公民道德建设 【作者】 焦国成/王易 【作者简介】 焦国成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王易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随着物质文明的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公民道德水平相对低下,就是重要的问题之一。我们应该本着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的精神,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科学地审视我国当前的社会道德状况,寻找出推进公民道德的切实有力的措施。一 道德总是同时代的演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要正确认识当前的社会道德状况,
2、建立新时代的有中国特色的精神文明,首先必须弄清我们国家目前所处的时代环境和开展阶段的性质。 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转型时期和开展时期,这主要表现为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型和开展,从方案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和开展,从封闭、落后向开放、振兴的转型和开展。无疑,这些重大的根底性变化必将引起三大相互关联的社会深层次的转化,即深刻的普遍的社会重组;社会标准、社会评判标准的重新确认;每个人的生存方式和社会活动方式的重大变化。这三个从宏观到微观、从物质世界到精神领域的变化又必然在人们的道德生活中,在人们的道德精神面貌上表现出来。应当说,我们国家的伦理道德状况也相应地正处于一个转型开展的
3、阶段上。 要转型、要开展,就必然先要有一个痛苦的长时间的蜕变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伦理精神的蜕变过程中。这个过程,是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重大变革的过程,是新旧两种道德价值观念相互交替、冲突的过程,同时也是我国的道德文化及道德现象出现结构性失调、社会道德秩序发生较大混乱的过程:原先一些被人们所接受并一直公认的道德观念渐渐远离现实生活,显得陈旧、不合时宜;另一些原来看上去是难以接受的新观念却逐渐被人们所成认并成为道德评价的标准。在这样的过程中,人们便面临着两种价值观和价值评价体系,其中任何一种价值观和价值评价体系都没有到达对全社会进行整合,为全社会所共同接受的程度,但同时又都在一
4、定范围内发挥作用。这种情况表现在人们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在一些领域中,传统道德起着主导的支配作用,而在另一些领域,现代道德那么起着主导作用;在一局部社会成员中还保存着传统的价值观念,而另一局部社会成员却已经接受了现代的价值观念,即使是同一个人,他(她)也是传统与现代组合的矛盾体,存在着脑子里的现代意识与骨子里的传统观念的冲突,并常常陷入自我矛盾的剧烈斗争之中。可以说,当前我们在道德上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双重价值标准的冲突和双重评价标准的冲突。日常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活动、现象常常会因为价值标准的不同而得到不同的评价,许许多多的道德行为也往往因为面临着不同的价值选择和评价而获得不同的价
5、值意义。面对这样一种道德上的两难境地,人们常常会感到茫然和不知所措,从而陷入道德观念与道德价值的锋利冲突之中。 人们在道德价值观上的混乱以及由此造成的道德评价上的失范,在很大程度上使我们的社会出现了严重的非道德现象:一些领域中的道德准那么松弛失效,社会越轨和失范现象时有发生。这突出表现在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当竞争,产品的假冒伪劣等严重问题上;社会正义感和羞耻感、责任感和义务感淡化,荣辱感、是非观、善恶观混乱,社会道德心态近乎麻木与失调,一人受害众人围观而无一人上前相助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救人者反成为众人嘲笑、打击的对象,以至我们不得不用“见义勇为基金来唤起人们似乎已趋泯灭的良知;藐 视
6、社会集体利益和社会生活准那么的极端个人主义泛滥,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盗卖国家资财,泄露国家机密、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等丑恶现象的存在已经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开展,并日益激起民愤;社会道德控制机制和道德教育迟滞低效并发生萎缩和扭曲,道德评价与舆论监督的功能作用发挥无力,人们普遍感到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正确的价值观的指导,并对当前的一切发生疑心,造成自信心与理想信念的失落以及道德观念上的错位。 上述一系列不道德现象,确实是一种社会现实,而且相当严重,对于某些行业、某些单位来讲,对于某些地区、某些个人来讲,不能不成认其道德水平是下降了,我们的执政党和政府的某些高级干部严重腐败,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给整个
7、社会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说明问题是十分严重的。显然,我们不能说局部的道德水平下降是不存在的,更不能说这些不良现象是一种可以不必挂怀和忧虑的“外表现象。勇于成认现实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良现象,才是实是求是的态度。粉饰现实、否认不良道德现象泛滥对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腐蚀,就会使人们变得麻木不仁,最终酿成大祸。 但是,我们反对不顾社会实际状况而把现实道德说得一团糟的观点。道德观点陈旧,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所带来的新的道德的萌芽,就必然会觉得自己与现实格格不入,从而得出否认性的结论。纵观中国历史,各个时代的道德家们无一不是把夏、商、周三代乃至尧舜、神农的原始时代看作是道德的最理想的时代
8、,几乎是在每一个历史的重大转折时期,一些道德家们都会发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哀叹。但是,人类的道德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一天不如一天了吗。显然不是,历史上的道德家们在认识上有一个共同的误区,就是要么拿历史上某一阶段所到达的最好的道德状况与现实社会最不如人意的道德状况相比,要么拿自己梦想中的古代道德状况与现实道德状况相比,这样比来比去,“今不如昔的结论也就再所难免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开展,时代必然要催生出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既然要推进和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肯定和认同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这包括:企业自主自立观念、带动致富观念、守法经营观念、公平竞争观念、老实守信观念、
9、经济效益观念、时间效率观念,以及在不损害集体与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个人正当利益的观念等等。现在,中国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谈正当的个人利益、个人开展,不再像过去那样压抑自己的个性和合理欲望,在一定意义上讲,这并非道德的退步,而是道德随经济的开展而开展的结果。 二 审视和认识现实,是为了更好地规划和安排未来;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时的讲话中提出:“要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逐步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和文化条件。这是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目前的当
10、务之急。 根据上述对我国当前现实道德状况的分析与认识,我们认为,就公民道德建设来说,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研究和制定出一整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时代精神的、有中国特色的公民道德标准。 上面提到,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的转型开展时期,各种新旧道德观念纷至沓来、相互激荡,造成了人们在道德上的普遍困惑。其实归根结底,这种困惑是由于善恶界限与道德标准不明确所致。不知那么不能行,这是一个根本常识。这在道德领域也是一样,当人们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正义时,自然也就不可能很好地去为善、去实践正义。多年以来,我们批判和抛弃了数千年形成的传统道德标准,而建国后所建立起来的新的道德标准又不健全,难以适
11、应丰富多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现实,从而造成了人们在道德上无所适从的局面。因此,构建当代完整严格的道德标准体系,是推进道德文明建设的第一步。 我们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因而适应这个社会的道德也必须是社会主义道德。本着这一根本思路,首先要确立并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根本道德原那么。这个根本原那么是一个大纲,纲举而目张;如果抛弃了它,整个道德标准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也必将在根本上改变。当然,对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这原那么,仍需在内容和形式上进一步研究总结,以更好地适应人们的道德心理。 既然要构建道德标准体系,只有一个道德原那么当然是不够的,社会有多个领域,存在着多方面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关系。要调整和理
12、顺多方面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关系,就要建构严整周密的适应社会生活各领域需要的伦理标准。我们知道,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中,中国传统道德对于调整人们的道德关系,指导人们的日常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和稳固国家的长治久安,发挥了极其重大的作用,究其原因,首先在于中国传统道德是一个有“纲、有“常、有“目的完整的标准体系。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目前的社会主义道德在标准体系上是相当贫乏和不完善的,需要认真吸取中国传统道德标准的积极成果,使之不仅完整严密,而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一个道德标准体系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是针对广阔人民群众的。道德具有理想性,要给人们指出什么是至善和理想意义上的高尚,道德更需具有现实性,即要有较
13、低层次的、最根本的道德要求,以适应公民日常的生活和道德要求。也就是说,要提出适合民众人伦日用的道德标准,告诉每一个公民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事实已无数次地证明,道德愈是贴近群众生活,就愈能为人们所接受,也就愈能发挥其作用;相反,空洞的、不切实际的、只能为少数人所实行的道德,那么因缺乏现实的群众根底而变为无用的说教。 第二,建立健全保证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标准实施的社会机制。 一套好的道德标准,如果没有健全的实施与保障机制,只能说是一种美妙而空洞的设想。道德要从设想变为现实,从标准化为实践,至少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配套措施: 其一,法律的认可和支持。道德与法律的最大不同点在于道德的非强制性,即从根本上说,它
14、是依靠人们内在的自觉性与意志的力量发挥作用的。正因为道德偏重于自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道德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法律的支持,否那么,它就是软弱无力的。因此,古今中外卓有成就的政治家们无一不是把德与法相结合,发挥软硬两手的作用。道德与法律的结合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要认可和肯定最根本的道德标准,二是法律条文的制定要表达道德标准的内在精神。只有这样,法律与道德相互配合,道德“禁于未然之前,法律“禁于已然之后,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其二,形成强大而健康的社会舆论。道德发生社会作用的外在机制,是社会舆论和风俗习惯。没有这种客观的“势或风气,道德就不仅得不到重视,反而会受到嘲笑与贬低。这些年来,我
15、们国家的舆论传媒参差不齐,有相当一局部是在宣扬“痞子意识和个人主义思想,严重败坏了人们的道德水平,混乱了人们的道德认识。其实,思想的解放,不应该更不必然以摧毁高尚的道德为前提,分辨是非、扬善抑恶、移风易俗,把社会引向真善美和光明,才是群众传媒与社会舆论的根本使命。在这一方面,我们尚须进一步端正观念,做出持久的努力。其三,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提倡。一个社会的道德风气如何,该社会的领导阶层的实际作风及提倡是极其重要的方面。上面往哪个方面“领,下面就会往哪个方向走;上面往哪里“导,下面就会往哪里趋。孔子曾讲,“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中国自古便有“以吏为师的
16、传统,领导阶层的正与邪、善与恶,对民众的影响是巨大的,上好德而下好善、上浮夸而下做假,已成为一条不可更易的规律。因此,各级领导干部的道德思想行为如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如果说我们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因需要各方面的能人而较重“才的话,那么现在的社会形势更需要我们“德才并重、以德为本了。如果我们国家在选拔和任用干部时加强对其道德品质的考核,使其能够 成为公民的表率,那必将有益于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它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方向,关系到我国的长治久安,也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在未来的持续开展,它应当引起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更需要社会各个领域的协同合作、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