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和根本原那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现行有效的标准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切实解决标准性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开展需要、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工程建设零干扰,着力改善我县的开展环境。 (二)根本原那么 1、促进经济社会开展的原那么。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开展需要的标准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进行修改。 2、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原那么。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根底性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市场监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效劳。 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原那么。全面清理涉及向企业收费、摊派的规定,对法律、法
2、规没有明文规定的涉企收费工程一律取消,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4、非公布即废止的原那么。清理后,未列入XX县区现行有效的标准性文件目录的标准性文件即行废止,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性文件。具体包括2023年清理后列入保存目录的标准性文件,以及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制定实施的标准性文件。 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由县行业主管部门一并负责清理。 (二)重点内容 1、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
3、依据增设的行政许可工程;国家、省、市、县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委托下级机关增加审核环节和前置条件,委托中介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代行审批权;以登记、备案、评估、评价、年检、监制、认定、核准等形式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 2、市场主体准入限制。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对民间资本申请从事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且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投资经营工程,设置障碍的。 3、行政处分。违法设定行政处分的主体、违法行为、处分种类、处分程序和处分幅度等。违法设定罚款或者设定的罚款不利于着力改善开展环境的;直接处分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设定或者变
4、相设定罚没指标;制定罚没收入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分成挂钩。 4、行政强制。违法设定行政强制的主体、种类、方式、时限和适用条件等;设定或者变相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擅自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权;违法设定行政强制程序。 5、涉企收费内容。擅自设立收费工程,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继续实施国家、省、市已明令取消的收费工程或已降低的收费标准;规定对象必须接受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检查检测(验)、勘验鉴定、评估评价等行为;违法开展评比、达标、考核、表彰等活动。 6、其他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的事项。 三、任务分工和组织领导 (一)任务分工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那么,各乡(镇)政
5、府、县政府各部门负责清理本单位制定和XX县区政府起草的标准性文件。涉及多个部门职责或者多个部门工作的标准性文件,由主办部门负责清理上报。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区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凡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胡发科同志、县档案局局长樊喜民同志担任,县监察局、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物价局、民政局、住建局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胡发科同志兼任。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四、清理时限和报送要求 (一)清理时限 各单位标准性文件清理后,分别提出保存、修改、
6、废止、失效的建议,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逐件提出审核意见于12月15日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清理工作结束后,县政府通过网站、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XX县区现行有效的标准性文件目录。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对标准性文件清理后,按以下要求分类填写附表,连同本部门清理的根本情况,按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内容总结(1)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和根本原那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现行有效的标准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切实解决标准性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开展需要、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工程建设零干扰,着力改善我县的开展环境(2)以登记、备案、评估、评价、年检、监制、认定、核准等形式变相设置的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