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规定 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规定为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现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定:一、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二、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方案和措施。2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方案、总结,并讨论通过。3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4评选
2、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5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委会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四、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两月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五、支部委员会内容:1讨论制定党支部工作方案,进行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安排部署等。2讨论本支部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3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4开展党员。5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本钱单位教育、教学、管理、效劳等各项任务。6讨论对党员的奖惩。7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有关问题。8落实支委会自身建设等。六、党小组会党员多的单位按部门划分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过一次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内容根据党支部工作方案安排进行。七、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根本理论、根本路线和根本知识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各支部上一次党课,或看一次录象,党员全部参加,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参加。八、党课内容:1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2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3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保持先进性教育。九、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