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办城乡低保工作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民政办: 近年来,经过不断加强城乡低保标准化建设,我市低保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但在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特别是今年低保信访量呈增长趋势,从中也反映出了不少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认真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增低保对象的办理工作。各镇街道要组织所属村居,按照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特别是那些贫困的单亲家庭、贫困孤寡老人,要尽快为其办理低保。镇街道不得硬性规定名额,不得以各种借口拖而不办,也不得集中在年底办理。 二、搞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自查工作。
2、各镇街道民政办要对本镇街道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认真自查,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群众反映大的低保户要立即停止保障;对家庭确实比拟贫困或有严重病残,可保可不保的,可以予以保存。 三、做好低保金发放工作的管理。近年来,金融部门对账户信息管理工作更加严格,但凡账户名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在农村信用社一般不予拨款,办理非常麻烦,影响了低保金的发放进度。各镇街道要做好低保对象活折的核对工作,做到账号、姓名统一,不错、不缺。目前,在个别地方,村级为低保户代管活折、代领低保金和对低保金进行二次分配的问题比拟严重。各镇街道民政办要通过走访了解,认真加以纠正。严禁村级强行代管活折和代领低保金,杜绝对低保金进行二次分配
3、的问题。低保金是高压线,镇街道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和政策教育,让他们端正思想认识,自觉纠正违反低保政策的行为。 四、对死亡的低保对象要及时上报。各镇街道要对村级提出要求,凡死亡的低保五保对象要及时上报。镇街道也要每季度集中上报一次低保五保对象的死亡名册。要充分利用管理?死亡证明信?的有利条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死亡人员能够及时上报,及时取消低保资格。 低保工作是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工作,特别是农村低保已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各镇街道民政办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正确理解和落实低保政策,进一步加大管理的力度,加大监督的力度,加大低保公开的力度,切实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把城乡低保办成“阳光低保和“满意低保,真正把好事办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