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效能监督员工作细那么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关心我县经济社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热心民主监督和评议工作; (三)熟悉和了解我县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四)密切联系群众,体察社情民意,坚持原那么,实事求是,勇于揭露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有效履行监督和评议职责。 二、聘请程序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根据全县效能风暴行动和民主评议工作需要聘请,协助县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监
2、督检查工作。效能监督员(民评代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招商引资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中产生,经所在单位推荐、被聘人同意,经审核,由县纠风办、县效能办颁发聘书。 第二篇:效能监督员管理方法效能监督员管理方法(试行) 根据县委、县政府XX县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暂行方法精神,为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决定聘请一批效能监督员,为加强管理,保障效能监督员充分行使职权,制定本方法。 一、效能监督员的职责和任务 (一)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机关效能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二)反映县直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收集、反响、监督县直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3、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应邀参加县效能办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检查工作。承担县效能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每半年向县效能办提供不少于一条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 二、效能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县直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有权就督查中发现的县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向县效能办提出投诉和处理意见; (三)效能监督员履行职责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扰效能监督员履行职责; (四)效能监督员在履行职权时,不得以效能监督员的身份干预、影响机关正常公务活动,或为本人和他人谋取私利; (五)效能监
4、督员在履行职权时,应遵守工作纪律,清正廉洁,保守秘密,依规监督,注意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 (六)对打击报复效能监督员或不配合、不支持效能监督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县效能办将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效能监督员的聘任 1、效能监督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2)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3)热心参与和支持效能建设,联系群众面广;(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2、聘请效能监督员的程序:由县人大、政协、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单位、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县效能办审核并征得本人同意,确定效能监督员人选,颁发聘书和效能监督员证;
5、3、效能监督员的任期。一般为二年,可以续任;个别任期内需调整的,由相应部门提出补充人选,由县效能办聘任。 四、效能监督员的工作方式 (一)效能监督员发现县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 或书面告知县效能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效能监督员日常接到的投诉件或投诉 ,可附意见送县效能办。属于直查快办的投诉件,由县效能办组织进行调查核实;需转交有关部门查处的,由效能办领导签批后转办; (三)效能监督员参与明察暗访时,发现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可建议其现场纠正,并采集有关证据或做好记录,当日报县效能办; (四)效能监督员认为需要亲自参与调查核实的投诉件,
6、由督查股把关,并报效能办领导同意,以效能监督员的名义开展调查核实。 五、效能监督员的组织管理 (一)效能监督员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领导下,由县效能办统一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活动。县效能办督查股负责对监督员的管理、联络、组织、协调与指导; (二)县效能办不定期召开效能监督员座谈会、汇报会,交流情况,沟通信息;每半年向效能监督员通报一次机关效能工作情况,并听取对机关效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县效能办根据需要,有方案地组织效能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工作; (四)县效能办负责组织开展优秀效能监督员的评选活动,对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
7、按要求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单位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县效能办邀请效能监督员参加明查暗访、考核评议等活动的必要开支,由县效能办统一支付。 本方法由县效能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三篇:横村镇聘请效能监督员横村镇:退休老干部当起“义务效能监督员 6月20日,横村镇专门为三位退休老干部颁发了聘书,正式聘请他们成为该镇的“义务效能监督员。这是该镇在“效能亮剑行动中引进社会监督、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横村镇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快速推动当前各项工作。横村镇在这次“效能亮剑行动中,专门聘请了镇退休的老干部作为机关效能
8、监督员,为该镇的机关效能建设誎言献策。这次聘请的效能监督员主要以宣传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目标和任务,收集群众对乡镇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镇作风办反映。同时,围绕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镇机关、基层站所、辖区内的各行政村等单位的日常效能,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参与到月度、年度的评议和考核工作中去。 该镇在这次“效能亮剑行动中,不仅聘请了效能监督员,还出台落实了“三查一问制度,通过自查、互查、督查和问责制度,有效杜绝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优化干部的工作作风。 第四篇:城管监督员考核细那么监督员队伍考核实施细那么 (征求意见稿
9、) 根据XX市城市管理监督员管理(暂行)方法,为加强监督员队伍管理,做好日常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现制定XX市城市管理监督员考核实施细那么。 一、业务工作 1、监督员在本人管辖的单元网格内对城市部(事)件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对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经市、区中心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或经群众举报后核实无误的,扣1分,被媒体曝光的扣2分; 2、监督员对巡查中发现的城市部(事)件问题,通过“城管通进行准确采集,填写相关的要素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发送到市中心。发现有错别字、描述不清晰、一单多报等情况扣1分。如缺少要素信息任意一项为不准确,每次每缺少一项扣1分; 3、监督员对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
10、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在上报市、区中心的同时,原地待命,跟踪处理。对未进行先期处置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4、市中心依据区中心反响结果向监督员下达核实指令,监督员接到核实指令后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对部(事)件 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发回确认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确认的,扣1分; 5、监督员在岗时应保证“城管通正常使用,未能及时接听造成工作延误,一次扣1分;因“城管通出现故障,监督员未及时报修,造成工作延误的扣2分; 6、监督员在岗时应保证自行车车况良好,因车况不好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扣1分; 7、城管监督员主动采集信息的立案数占其责任区域总立案数的比例
11、在70%以下为不合格,扣2分,70%85%为合格,85%95%为良好加1分,95%以上为优秀加3分; 8、监督员报送信息后,不及时填写工作日志,未写明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及部(事)件发现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的,缺少上述任意一项为不准确。每次每缺少一项扣1分; 9、监督员巡查中所采集的部(事)件信息,不得擅自向外传播,擅自向外传播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二、岗位培训 1、保证按时出勤,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关闭通讯设备。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扣2分,未关闭通讯设备,每发现一次扣1分; 2、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尊重老师,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出入课堂,有事需经批准
12、。违反上述任意一 项,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培训结束后,抽查课堂笔记并组织考试。课堂笔记不完整、不清晰扣2分,考试成绩不及格,扣5分(需参加再培训,再培训不及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成绩到达95分以上奖励3分。 三、考勤考纪 1、监督员上下班以“城管通登陆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在2023分钟以内扣1分,2023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扣2.5分,30分钟以上或上下班时未按规定打卡按旷工处理; 2、上岗期间不得无故脱岗,不得擅自代岗、调岗、越界巡查,如发现未在自己网格内巡查(如到餐馆、剧院、歌厅、网吧、美容院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按辞退处理; 3、上岗时未佩带统一标志、未穿工装扣1分
13、,未带工包、未骑专用自行车扣1分,上岗期间城管通和gps未开扣3分,上岗期间未携带“城管通和gps按旷工处理; 4、上岗期间不得蹲坐、聊天、看书、看报、收听播送、吃零食、玩棋牌类游戏等与工作无关行为,每发现一次扣1分; 5、当班期间不准扎堆聊天,不准违规聚集,一经发现,本辖区监督员每次扣1分,其他区域监督员每次扣2分; 6、正确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因监督员自身处理问 题不当与他人发生纠纷的,视情节扣13分,监督员内部事务未能妥善处理发生纠纷,监督员双方各扣3分; 7、无故不参加市、区两级中心组织的学习、会议等活动的,按旷工处理; 8、在接到上级领导查岗 后,监督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
14、迟到扣1分,如5次以上不接听 的扣3分; 9、监督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吃请、馈赠、休闲、娱乐等违规的行为,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扣1-3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023、监督员不准敞胸露怀、蓄长发、留长胡须化浓装、穿拖鞋、戴口罩上岗,上岗期间不准嬉笑打骂或做其它有损单位形象的行为,因以上情形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核实每次扣2分; 11、禁止着监督员服装或佩带标志牌在巡查责任区域购物、消费或出入娱乐场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2、病假一天扣1分,事假一天扣2分,旷工一天扣5分; 13、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寻衅滋事等情况扣5-2023分; 14、上述岗位纪律以外的行为,如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扣2023-20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月分值累计30 分或全年累计50分予以辞退; 15、本细那么分值将直接与工资挂钩,1分相当于2023元人民币,扣得钱款用于奖励加分人员与小队长,每年年底统计扣分加分情况后,按照标准确定等级核发年终奖金。 四、表彰奖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指挥中心予以表彰奖励 1、对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被采纳的,每次加1分; 2、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物上发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新闻稿件、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每次加5分; 3、上报的工作信息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机构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