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水电局公物管治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管理 1、机关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股室依据需要领用,办公室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清册。 2、每月初由各股室填报办公用品申请单交办公室汇总,一次购置200元以下由办公室直接购置,200元以上由办公室履行报批手续经值班领导审批后统一购置。规模购置按政府选购程序办理。 3、所购物品发票要真实合规,数量和规格要与领用登记清册相符,在政府定点选购点签字购置的要做到帐物相符。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资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
2、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和财务股共同管理,财务股对固定资产实行金额把握,建立实物明细帐;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和领用,每年对各股室进行一次公物清点登记,准时把握增减变动状况并建立登记清册,做到帐物相符。 2、各股室人员因轮岗和调开工作时,办公室要组织交接清点,做到家底清楚,责任明确。 3、全体职工要疼惜、保管好本股室的公共财物,下班前要关掉全部用电器,并切断电源。因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公物的损坏或丧失,假设责任明确,由责任人赔偿,假设责任不明,由各股室人员共同赔偿。 4、假设需要修理公物,由各股室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办理。 5、照相机、摄像机等共用财务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股室需要时在办公室借用,用完后准时归还。私人不得单独占用机关办公公共用品。 6、固定资产的购置,按10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2023元以内由局长签字审批或局长办公会争辩通过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超过2023元的按政府选购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