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系统考核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23年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区环保局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省环保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保护环境、优化开展、维护权益为原那么,紧紧围绕“五个稳定、四个下降、三级创立、两个力争总体目标,积极效劳经济社会开展,全力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坚决落实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与生态示范创立,不断强化环境监管与执法,全面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推动全市环保事业又好又快
2、开展,为我市成为带动全省开展的核心增长极作出积极奉献。 二、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2023年度全市环保系统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局党组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各位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9个县、区环保局。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总分共100分,其中。总量减排20分,环境执法20分,能力建设10分,环境质量(环境监测)10分,污染防治10分,工程审批5分,工程验收5分,环境宣传、信访维稳10分,生态示范创立10分(考评详细内容及评分方法详见附件)。 五、考核程序 1、各县
3、区环保局自查自评。各县区环保局按照本实施方案,对照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逐项自评,写出自查报告和自评分表,注明得分和扣分依据,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自查自评结果报市局办公室及各涉分处(室)、单位。 2、各涉分处(室)、单位评分。市局各涉分处(室)、单位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对各县区环保局涉及本部门工作的分值提出评定意见及扣分理由,于2023年12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3、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由市局办公室将各县区环保局自评、各涉分处(室)、单位的评分意见汇总,报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由局长办公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4、目标考核结合平时工作情况,以文字材料审核为主,必要时经局长办公会同意可实地考核。 六、奖励设置 通过年终考核评比,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内容总结(1)环保系统考核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23年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区环保局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2)2、各涉分处(室)、单位评分(3)3、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4)由市局办公室将各县区环保局自评、各涉分处(室)、单位的评分意见汇总,报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由局长办公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