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组平安监理相关制度 为了科学地实现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各项平安管理目标,认真履行合同文本中的各项平安监理的承诺,切实保证监理组平安监理工作的到位,表达平安监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有责的效果,从而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平安管理制度。1 平安管理目标:1、催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江苏关于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施工;2、争取无重大伤亡事故;3、防止一般伤害事故;4、催促施工单位争创省级、市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2 平安管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2023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2、路交通平安法(主席令第8号)4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202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5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7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方法(建设部建质202387号)8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方法(交通部令2023年第5号)9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10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交通部令2023年第1号)11建设工程监理标准及其他相关平安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标准。1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图纸。其他与平安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3、门规章和标准性文件等。1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征求意见稿)14、指挥部质量、平安、文明、环保施工管理奖惩方法3 根本原那么与规定3.1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开展平安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对平安监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3.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平安生产负责,平安监理不得代替施工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3.3 施工单位应及时主动向工程监理机构报送所编制的平安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接受工程监理机构的检查和整改指令。3.4 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工程监理机构提供所需要的与工程施工平安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及时解决工程监理机构需要建设单位协调和处理的事宜。3.5 有关部门
4、在加强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同时,必须催促和指导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平安生产监理责任,检查平安监理人员的义务执行和权利保障情况,起到催促施工单位加强平安生产管理的作用。3.6 工程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可采用本规程附录B平安监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对工程监理机构的平安监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4 平安监理责任及工作保障体系4.1 工程监理单位平安监理责任4.1.1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4.1.2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平安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
5、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1.3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1.4 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工程落实平安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责。4.1.5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审批工程监理机构的平安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4.1.6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平安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1 审查核验制度; 2 检查验收制度; 3 催促整改制度; 4 工地例会制度; 5 报告制度; 6 教育培训制度; 7
6、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8 其他为落实平安监理责任,做好平安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5 平安监理主要工作制度5.1 平安监理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制度5.l.1 工程监理机构编制平安监理方案制度。5.1.2 对中型及以上工程,工程监理机构应编制平安监理实施细那么制度。对各项危险性较大工程,工程监理机构应单独编制相对应的平安监理实施细那么。5.1.3 工程监理机构应调查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5.1.4 工程监理机构宜将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的平安责任和有关事宜告知建设单位。5.2 平安监理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制度5.2.1 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平安生产许可证审查其合法有效性;应对工
7、程经理、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数量审查其应符合相关规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进行审查其合法有效性。5.2.2 应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在工程工程上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并应催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5.2.3 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5.2.4 应对施工单位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5.2.5 应对需经工程监理机构核验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进行审查,并应核查施工单位对
8、大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平安设施的验收手续。5.2.6 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进行审查,并定期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和作业情况。5.2.7 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平安标志和平安防护措施,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应对照平安防护措施费用方案检查其使用情况。5.2.8 应审查并核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平安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的考核评分。5.2.9 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采用监理手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5.2.10 应催促施工单位进行平安自查工作,并应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应参加建设单位组
9、织的平安生产专项检查。5.3 平安监理总结阶段的主要工作制度5.3.1 工程工程竣工后,工程监理机构应编写平安监理工作总结。5.3.2 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平安监理工作中的有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6 平安监理工作(方案)筹划6.1 平安监理方案编制制度6.1.1 监理规划中的平安监理方案,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工程工程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平安监理方案应明确平安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方案和职责等,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6.1.2 平安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 平安监理方案是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局部,应与监理规划同步编制完成,
10、必要时可以单独编制平安监理方案。分阶段施工或施工方案发生较大变化时,平安监理方案应及时调整;2 平安监理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平安监理人员和专业工程师参与,并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6.1.3 平安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平安监理工作依据;2 平安监理工作目标;3 平安监理范围和内容;4 平安监理工作程序;5 平安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6 平安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7 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平安监理实施细那么编写方案;8 初步认定的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一览表;9 其他与新工艺、新技术有关的平安监理措施。6.2 平安监理实施细那么编制制度6.
11、2.1 工程监理机构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编制平安监理实施细那么,做到详细、具体,且有可操作性。6.2.2 平安监理实施细那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 平安监理实施细那么由专业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 平安监理实施细那么的编制依据:1)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2) 已批准的平安监理方案;3) 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6.2.3 平安监理实施细那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相应工程概况;2 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3 平安监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4 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5 检查记录表。6.2.4 平
12、安监理实施细那么的编制人应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并根据工程工程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7 平安监理实施阶段工作制度7.1 平安监理根本工作制度7.1.1 审查核验制度 1 工程监理机构应催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平安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填写相关报审核验表。 2 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平安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及时审查核验。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7.1.2 巡视、检查制度 1 工程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2)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平安防护措施费
13、用使用方案的相符情况; 3)施工现场存在的平安隐患,以及按照工程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 4)工程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2 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3 对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平安生产检查每1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并填写平安监理巡视检查记录;4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平安生产专项检查,并应保存记录。7.1.3 告知制度1 工程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平安生产方面的义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2 工程监理机构
14、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平安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总包单位平安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7.1.4 隐患监理指令、限期整改制度 1 工程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平安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3 施工单位针对工程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7.1.5 停工1 工程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平安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平安事故的应签
15、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 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3 施工单位针对工程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工程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7.1.6 会议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平安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平安监理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 工程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平安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平安现状;2)平安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 3)下一步平安监理工作打算。 3 工程监理机构宜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方法; 4 必要时可召开平安生产专题会议;5 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各方代表会签。7.1.7 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制度 1 施工现场发生平安事故,工程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对施工单位不执行工程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平安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以 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 工程监理机构应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