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实敬业是做好工作的根本 大家好。 首先,感谢院党组给大家创造这样一个别开生面的交流平台,同时自己有幸利用今天这个时机,向大家汇报一下思想和工作。希望通过这次汇报,大家能够进一步地了解我,也更加了解我院的控申检察工作。 我是2022年的夏天来到控申科工作的。转眼四年过去了,在这四年中,伴随我院控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自己也逐渐成熟起来。我到控申科工作之前,在印象中,控申工作无非就是日常接访、收收转转。只要是能坐得住板凳、耐得住性子,靠根本的法律知识就可以把工作做好。可是到控申科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自己原来的看法彻底改变了。因为控申工作涉及到了全部检察业务,还有以国家赔偿法为核心的许多规定和相关的细
2、那么,而且无论是刑事申诉案件,还是刑事赔偿案件,原案多是经过了公安、检察、审判各个环节办结的案件,对这类案件重新审查,不但需要我们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四年来,自己在这控申工作中耳闻目染,亲历亲为,感受颇多,收获颇多。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体会。 我汇报的第一个体会是。做好控申工作,需要求真务实的精神。 近年来,由于历史和其它多种因素导致我院刑事赔偿案件不断增多,而赔偿案件往往与涉法上访案件息息相关。因为有些案件依法赔偿完毕,当事人还常常无理取闹、得理不挠人。如果我们赔偿不及时或不能正确处理赔偿案件,那又会埋下涉法上访的隐患,会给我们的工作造成被动。所以说依法正确地办理刑事
3、赔偿案件,直接关系到上访人的息诉问题。因此,我们控申全体干警在主管检察长的直接领导下,常常结合案件认真研究有关的法律、法规,反复切磋,不断探讨,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依法办案,不办错案,把住案件质量。记得在2022年我办理了一起刘某申请赔偿一案。申请人提出,在她原来所从事的出纳员工作中,虽重复列支41,000.00元,但因为工作中曾下了两笔错帐3,163.73元,在办理交接时,她将公款拿回家不是41,000.00元,而是37,836.27元。法院的判决也认定其贪污37,836.27元。而我院在侦查阶段将其41,000.00元全部收缴,故要求我院退其3,163.73元。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
4、第六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进入赔偿程序之前应由原办案部门做出是否侵权确实认意见。我将刘某的赔偿申请交给原办案部门后,原办案部门出据了不予确认意见,认为没有侵权。理由是:刘某利用出纳员的工作之便,重复列支41,000.00元,具有占有41,000.00元的主观成心,刘某工作中的错帐3,163.73元与所收缴的41,000.00元无关,错帐应由刘某原单位通过调帐处理。由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有证据证明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的,不予确认。那么根据这一规定,本案是否确认的焦点就在于:是否为违法所得。我调取了卷宗,对原案进行全面审查。在审查中我发现,刘某借工作之便
5、,重复列支41,000.00元,原侦查部门将41,000.00元全部收缴后,起诉阶段也以刘某涉嫌贪污41,000.00元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而法院认定刘某贪污是37,836.27元。那么,从财务原理上看,刘某错帐在先,重复列支在后,卷中反映案发前错帐没有被发现及纠正,通过刘某原单位出据的证明和帐目复印件上看,刘某在办理交接时,帐目是平帐,那么刘某在办理交接前拿回家的公款不可能是41,000.00元,而是37,836.27元,否那么帐目不能平;从法律规定上看,刘某主观上虽有占有41,000.00元的犯罪成心,但客观上只占有了37,836.27元,且贪污罪是一种结果犯,应以实际占有数额为定案依据。据
6、此我认为,原办案部门收缴的41,000.00元中的3,163.73元并不是刘某的违法所得,不是违法所得,对41,000.00元全部收缴就存在着侵犯财产权的情形,应当依法确认。得出这个结论后,我并没有马上提交讨论并报请审批,而是进行了多方求证。因为办理赔偿案件必须慎之又慎,如果不应赔偿而进行了赔偿,将损害国家的利益;相反响赔偿而不赔,假设请求人复议到哈市院并被纠正,按规定这就成了质量不高的案件,当时我的压力很大。为了慎重起见,我屡次征求科长的意见,我们一起反复探讨,并虚心向院里有经验的同志请教。由于我们不是财会专业人员,在刘某一案中,对财务问题的认识是否正确,当时心里不是很有把握。于是我和科长来
7、到XX县区审计事务所进行专门请教。审计事务所的同志告诉我们,这个财务问题我们的看法是正确的,是经得起推敲的。并说,如有必要,他们都可以出一份报告。经过多方的探讨,进一步证明我们的意见是正确的。最后,这份应予以确认的审查报告在我院检委会上顺利通过。同时也得到原办案部门的支持和认可。通过办理这起案件,使我体会到:要做好控申工作,把住案件质量,没有求真务实的精神是不行的。几年来,自己办理了胡某的刑事申诉案,王某、蒋某的刑事赔偿案,李某的共同赔偿案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汇报的第二个体会是。做好控申工作,需要勤奋、敬业的精神。 控申工作,它除了日常接访、签批分流、开展法律咨询、办理刑
8、事申诉、刑事赔偿和举报初查案件外,还要完成哈市院、市政法委许多报表和汇报材料。尤其是从去年以来,进京接访也成了控申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做好这些工作,没有一种勤奋、敬业的精神是不行的。去年深秋,我院接到一起告急访,举报人反映冲河某部门领导有经济问题。由于举报的问题较多,调查工作开展得十分艰苦。结束当天的工作已是晚上2023点多钟,驱车返回五常后,已是零晨左右。想找个地方吃晚饭,街上都已经闭店了。但想到我们经过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初查任务,饥饿和疲劳就都不重要了。今年三月份以来,控申科连续六次接到进京接访任务,每次接访都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取舍,敬业与责任的共鸣。进京接访,也许象有些人说的这是一次不错
9、的观光旅游时机。但说实话,我们真的没有这份心情,因为休闲旅游同带着任务看风景,这种感觉是不一样。而且有时上访人的态度变换不定。一会说走,一会说不走,一会又说等他 。假设是同意返回,就得马上买票做好准备,以防止上访人又改变方案。同时,与高检院接待室领导办理相关事宜,也得耐心等待,有时一来 ,马上就得到。所以只能在驻地附近等候。我们当时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找到上访人,如何做上访人的劝返工作,怎样把事情办好,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接访本钱,上访人假设拒绝回来以及既便回来后又该怎么办的问题。三月的北京,黄沙阵阵,我和苏尧科长坐在东郊民巷和天安门广场交叉口的台阶上,一边等待上访人的消息,一边看着天安门广场前
10、川流不息的车流,心里确实不是滋味。我们曾报怨过这种接访机制,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就是我们的工作,也是我们的责任。有一次在接访出发的前一天,我院受理了一起举报,检察长要求控申科进行初查,初查工作刚刚开始,因为接访又被迫中断了。我们在京期间,一边处理接访事宜,一边分析研究初查方案。记得在返回的那天,由于火车晚点,到哈站已是上午8点多钟,苏尧科长和我马上登上了五常的班车,11点多钟到五常后,家都没回,下午1点钟又驱车奔赴光辉继续开展初查工作。我们半开玩笑地说:“这才是控申科的效率。在今年进京接访的四个月中,正值我女儿中考的关键时刻,每次接访都是说走就走,一去45天,而且每次都是周末走,占用了许多休
11、息时间。为了完成接访任务,我放弃了共同照顾孩子的义务。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心里只能留下了一些遗憾。苏尧科长更是这样,从京返程时,为了省下半天的房费,又是打 ,又是楼上楼下找宾馆经理商量。有一次“五一临近,几天之内根本买不到返程车票,他就到处托朋友去买票,他这种敬业精神我都清楚地看在了眼里。在处置我院孙某、赵某涉法上访的问题上,哈市院、市政法委屡次要求我院进行工作汇报,我院也要主动向上级报告一些突发情况,于是我屡次承担了这些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每次组织材料,事都是一个事,但报告的侧重点不同,对材料形式的要求也不一样。因此,我对每一份报告、文件都是重新起草,句句斟酌,生怕因为语言表达不准确而影响了
12、对上访问题的处理。因为,我也深切体会到: 为了全院的利益,去勤奋、去敬业是十分值得的。 我的第三个体会是。做好控申工作,需要有正确的方式和方法。 正确的方法,好比一把金钥匙,它能翻开坚锁之门;正确的方法,又好比一缕春风,它能够融化严冬之冰雪。实际工作中,掌握和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对做好控申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控申这个“窗口部门,常常要与上访人打交道,在这一群体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对问题的看法和理解也不一样,这就要求我们接待人员不但要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要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并要掌握上访人的性格、脾气,运用正确的方式和方法,有针对性地依法处理上访问题,保证一次性地正确告知。去年上半年
13、,我在接待室接待了一位来自牛家镇的上访人,这个人60岁左右,交谈了几句,我就感到他是一个倔强,认死理的人。他进屋就问:“你们院长在哪个屋。我要找他。我问他:“你有什么事,是上访还是举报。他说:啥你也管不了,我去了那么多地方都不管,今天我就找检察院,见你们院长,你要不告诉我,我自己去找。我忙起身走到他跟前,招呼他坐下慢慢说,耐心地劝他不要冲动。并抚慰道:“你既然到检察院反映问题,就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你先说说,属于检察院管辖的,检察院一定帮助解决。几句抚慰的话语,老汉终于谈出了他的问题。原来老汉有一垧多水田,以每亩200多元的价格租给了本村村民,合同没到期,国家推出免征农业税政策,还对农民进行了
14、直补。老汉于是反悔,要求收回合同,租金退回,而承租人不让。双方开始抢种土地,并发生撕打,老汉的老伴被打伤,当地公安机关对打人者已进行了处理,但土地问题没有解决。老汉先后到多个部门上访、告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差旅费花了近千元。听完他反映的问题,我没有简单地告诉他这事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如果对土地使用权有异议可到法院办理的话。而是耐心地解释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并让老汉换位思考。最终老汉认识到这事要管也得法院管,但这件事就是到法院也不保打赢官司。最后他对我说:“我哪也不告了,我去了那么多地方,都说我没理,可我就不知道我为什么就没理,今天我才听明白了。老汉临走时还屡次向我致谢。在日常接访中,由于我们
15、善于运用党的政策感化人,用法律知识教育人,用我们的真情去打动人,才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减少了一个又一个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在今年进京接访中,有一次上访人闹得很凶,上级院要求我们必须接回,我们到京后,同上访人 联系了几次,感觉他内心有回去的想法。可到了见面时,上访人却向我们提出了条件,要求我们当场给他报销二千元,说他欠旅店住宿钱,不还钱,存在旅店的东西不让带走。我们感觉到他又开始了无理取闹,于是我们把上访人带到高检院接待室,经高检院几位领导轮流劝说还是无济于事。我们将情况及时向庄检和季检作了汇报。同时,我们请示假设上访人实在不回来,我们能否在当天返回。庄检十分关心我们,并抚慰说,再忍耐一下,不
16、要急着回来,多想方法,争取劝他返回。按照检察长的指示,我们继续同上访人周旋。我们对上访人说:“你不回去我们也没方法,在这里站了一上午,走,一起到我们的住处歇歇脚再走,我们的住处比较近。上访人和我们来到住处,我们就利用这个时机,从人性化角度,谈他的父母,谈他的儿子,谈他上访以来艰辛的生活,又谈到他的问题高检院、省院都较为重视,应当回去等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闲谈,这块坚冰终于融化了,上访人同意无条件回去。做控申工作,尤其是做涉法上访工作,有些问题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是具体的,而有些问题是无形的,没有根据可循的。但无论如何,你都要去做,而且还要做得稳妥,做得圆满,这也是我从事控申工作最大的体会。 我汇报的最后一个体会是。做好控申工作需要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一个集体如果缺乏团结,那将一事无成,而有了团结,那么战无不胜。我们控申科虽然人手少,但工作从不拖拉,在做好日常性工作的同时,每遇到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