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法局协查员工作制度 为有效预防、准时觉察和查处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协查员的作用,标准协查员巡查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以中队为单位,设置协查员巡查小组,每一组原那么上支配2人;依据辖区划分协查员巡查责任片区,与中队签订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巡查责任制。巡查小组编排、责任片区划分和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二、中队、执法小组、协查员巡查小组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上下联动,协调全都,倒查责任,形成统一高效的巡查机制。 三、协查员要依据中队行使的职权和履行的职责开展巡查工作,具体巡查内容由中队结合辖区执法对象的特点、常见违法违章状况、区域位置、重点盯
2、防目标予以明确,制定月巡查工作规划表,统一支配巡查工作,实行分类分级巡查,使巡查具有针对性,提高巡查效能。月巡查工作规划表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四、协查员由中队副中队长分管,必需依据中队制定的月巡查工作规划表上路巡查,即使没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市民举报或上级任务部署,也要开展正常的巡查。 五、巡查主要接受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等方式,巡查范围应当掩盖整个巡查责任片区。日常巡查即依据中队划定的巡查责任片区进行例行巡查,每周至少两次以上;重点巡查即依据中队明确的重点内容和重要区域定时或不定时跟踪巡查,每周至少三次以上;专项巡查即对辖区内具有时限性、代表性、特殊性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定点盯
3、防,原那么上要求每日一巡查。 六、协查员巡查时,驾驶执法摩托车或步行,至少二人以上,着制服,佩戴证件,做到亮证依法检查,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明确的权限和程序办事,教育劝导,现场订正、制止,并做好违法违章现状的拍照、勘验等取证工作。 七、协查员开展巡查必需填写巡查工作日记,照实记载巡查人员、时间、地段、路线、内容和巡查觉察的违法违章根本状况(当事人、地址、违法违章现状等),以及现场处置结果。值勤结束后,当日必需将巡查工作日记交副中队长(节假日、下班等特殊时段巡查,可以于次日上交),副中队长批阅后签名确认存档,建立执法巡查台帐。 八、协查员要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做到举止端庄、仪容仪表洁净、文明用语;
4、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执法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酒后上岗巡查,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巡查的宴请和收受礼品;严禁哄骗上级、弄虚作假、歪曲隐瞒事实。 九、协查员开展巡查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当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扬员、辅导员。 十、协查员应自觉接受中队、责任网格执法小组和监督检查科的监督检查。因特殊状况不能按要求巡查的,要向副中队长说明缘由;中队原那么上每周要召开一次协查员开展巡查工作小结会,讲评部署协查员巡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协查员巡查阶段性工作会,认真总结月巡查状况,并书面报监督检查科。 十一、协查员巡查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绩效,依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方法实施协查员巡查考核,每月一考,年度综合考评,对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准时觉察、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并报告巡查状况,无漏情、错情的,予以表彰和嘉奖;对巡查责任片区内消逝新的违法违章行为没有准时觉察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依据执法协查员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