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围绕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促进党的事业而提出来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权利。 第一项权利是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这是党员最起码的权利,也是党员了解党内事务和提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以及按照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应当参加的有关会议;有权阅读按规定可以阅读的各种党内文件,以了解党的主张和意图;有权根据党组织的方案提出接受教育培训的要求。 第二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这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
2、重要内容,也是集思广益、防止党内出现“一言堂错误的重要措施。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创造有利条件,通过适宜方式,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项权利是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党员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本地区本部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保障这一权利,可有效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组织应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对合理的应予采纳。 第四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
3、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保障这一权利,对于促进党员积极关心和维护党的利益,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受到自下而上的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应当正确行使这项权利,按照组织原那么和有关程序办事,坚持实事求是,明确列举事实根据,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第五项权利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这是党员享有的根本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不得阻挠有表决权或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拉选票破坏选举。 第六项权利是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
4、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保障这一权利,有利于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保证党纪处分适度合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党组织对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所作的证明和辩护,要认真听取和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对那些不予采纳的意见,要向本人说明理由,让受处分的党员心悦诚服。 第七项权利是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存,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保障这一权利,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应强迫党员放弃保存意见,同时党组织要善于倾听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他们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他们进行纪律追究。当实践证明自己所持
5、的保存意见不正确时,党员就应该主动放弃所保存的意见,不能坚持错误观点并到处传播。第八项权利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保障这一权利,有利于弘扬党内正气,增强党员坚持真理、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党员要敢于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进行监督,勇于同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作斗争。对党员的请求,凡属合理而且能够解决的,党组织应认真及时地予以解决;对于要求合理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解释,进行说服教育。同时,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应由作出或批准处分、鉴定、审查结论的
6、党组织进行复查或复议。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或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查或复议。党组织对党员的请求、申诉和控告必须及时作出答复,严格按有关政策办事,以党规党纪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按照全错全纠、局部错局部纠、不错不纠的原那么,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如何理解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围绕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促进党的事业而提出来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权利。 第一项权利是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这是党员最起码的权利,也是党员了解党内事务和提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
7、、党员大会以及按照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应当参加的有关会议;有权阅读按规定可以阅读的各种党内文件,以了解党的主张和意图;有权根据党组织的方案提出接受教育培训的要求。 第二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这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集思广益、防止党内出现“一言堂错误的重要措施。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创造有利条件,通过适宜方式,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项权利是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党员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本地区本部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保障这一权利,可有效发
8、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组织应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对合理的应予采纳。 第四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保障这一权利,对于促进党员积极关心和维护党的利益,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受到自下而上的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应当正确行使这项权利,按照组织原那么和有关程序办事,坚持实事求是,明确列举事实根据,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第五项权利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
9、,有被选举权。这是党员享有的根本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不得阻挠有表决权或选举权的人到场,不得搞非组织活动拉选票破坏选举。 第六项权利是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保障这一权利,有利于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保证党纪处分适度合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党组织对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所作的证明和辩护,要认真听取和核实,采纳其合理意见。对那些不予采纳的意见,要向本人说明理由,让受处分的党员心悦诚服。 第七项权利是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存,并且可以把自己的
10、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保障这一权利,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应强迫党员放弃保存意见,同时党组织要善于倾听各种不同意见。对于持不同意见的党员,只要他们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就不得对他们进行纪律追究。当实践证明自己所持的保存意见不正确时,党员就应该主动放弃所保存的意见,不能坚持错误观点并到处传播。第八项权利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保障这一权利,有利于弘扬党内正气,增强党员坚持真理、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党员要敢于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干部进行监督,勇于同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作斗争。对党
11、员的请求,凡属合理而且能够解决的,党组织应认真及时地予以解决;对于要求合理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解释,进行说服教育。同时,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应由作出或批准处分、鉴定、审查结论的党组织进行复查或复议。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或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查或复议。党组织对党员的请求、申诉和控告必须及时作出答复,严格按有关政策办事,以党规党纪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按照全错全纠、局部错局部纠、不错不纠的原那么,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范文二:中国共产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中国共产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
12、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八项权利。这些规定有利于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有利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及时有效地和各种错误做斗争。 如第一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这是共产党最起码的权利,也是党员提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的会议,在会上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党员有权阅读党的文件,以及时了解党
13、的主张和意图。又如第二项权利“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这项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证。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集思广益,使党的政策、方针、路线更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使党员在讨论中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贯 彻执行的自觉性。再如第三项权利“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这项权利,对于发挥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着重要作用。每个党员都应该以主人翁的姿态,站在时代前列,关心党的事业,对党的各方面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建议。 每个党员都要珍惜自己的权利,正确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切实尊重和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
14、领导干部都要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提供保护,并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而所谓党员义务,是指党章规定的要求每个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一种标准和约束。党章的第一章 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这是党对每个党员的根本要求,是党员根本条件的具体化,也是提高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性与责任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有力保证。党员的八项义务是一个党员对自己的最根本要求,党员的八项义务是我党的立党之本,履行好八项义务可以保持党的思想先进性,稳固党群关系,维护民族团结,抵抗思想腐败。八项义务是党科学执政、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要把握的内容。 如第二条义务“贯彻执行党的根
15、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员贯彻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在认识上,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把改革开放同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统一起来;在行动上,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前列,带着群众为经济开展、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共产党员要起先锋模范作用,就要在一切活动中,严以律己,率先垂范。要争做工作、生产的突击手,生活、学习的排头兵,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模范。又如第三条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
16、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奉献。要求共产党员必须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要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毫无保存地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那些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 位,甚至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是同共产党员的荣耀称号格格不入的。 总之,中国共产党员应该正确认识党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那么,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