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处预约效劳制度 XX县区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预约效劳制度 一、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效劳,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那么,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约效劳,是指公证人在非工作时间内急需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事项的,通过事先或当即与公证处、法律援助进行约定,由公证处、法律援助值班人员提供的公证效劳。 三、预约效劳的内容: (一)预约办理事项内容; (二)预约受理该事项的人员; (三)预约办理的时间范围; (四)必须向预约公证人员、法律援助事先说明的其他问题。 四、预约效劳的程序: (一)事先预约 1、需要公证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期间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事项时,需提前事
2、先约定,详细说明需要办理的业务、约定具体的时间,公证处、法律援助接到预约后,认真做好登记,告知办理事项需要提供的资料,并安排好相关人员受理。 2、公证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其提供优质效劳。 (二)当即约定 办证人、法律援助对象需要公证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非 1 工作期间办理事务时,没有事先预约的,可以通过 约定当日值班的人员,公证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根据需办理的事项,告之提供的各项资料,并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 五、预约效劳的方式: (一)办证人、法律援助对象可以通过 预约或书面预约,也可以直接上门当面约定。 (二)值班人员接受预约后,应按时履行预约效劳程序。登记、填写“预约效劳
3、登记表,并按预约承诺提供效劳。 六、预约效劳的要求及考核管理 (一)实行预约效劳,由公证处、法律援助负责人带班,当未能联系到值班人员时,可通过 联系当天带班领导。 (二)当天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即约即到,对值班当日确有事不能预约值班的,应提前向公证处、法律援助负责人报告,由其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三)履行预约效劳的值班公证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假设违反有关规定,那么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七、本制度由司法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 附件: 公证处预约效劳登记表 预约时间: 办证人姓名: 办证人联系 : 预约效劳内容: 1、2、3、其他事项 预约公证员:公证处主任: 3 4 公证处预约效劳制度.doc免费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支付6元已有11人下载 下载这篇word文档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