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公企业党建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总体原那么,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宏观指导,县委两新工委牵头抓总,各乡镇党委、园区党工委、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直接管理,形成全面覆盖、科学标准、健康有序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二、主要内容 (一)领导机构职责 1.县委两新工委统筹负责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乡镇党委、园区党工委、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
2、党工委)负责本辖区和主管领域内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党组织隶属关系 1.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 工业园区管辖范围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在工业园区党工委;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全县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由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 2.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 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活动团队类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由所在乡镇党委管理,其他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由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县民政局配合。 3.党组织隶属关系划转 请各乡镇党委于2023月30日前将划转党组织相关资料移交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1.党员花名册; 2.入党志愿书; 3.党支部班子及成员根本情况; 4.建立党支部的请示、批复; 5.党支部班子成员任职批复; 6.党支部改选、换届等需移交的其他资料。同时,12371党建信息平台做好党组织信息的整建制转接工作。 第2页 共2页